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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章 你可以贪但不能菜,菜是原罪! (3/3)

“祁厅,情况不好。陈康书记今天上午以政法委的名义,把省城另外三个武警中队都调到外地去了,

说是执行‘重大抓捕任务’,那三个地方离京海都要一天车程,根本赶不回来。”

祁同伟的心猛地一沉,犹如坠入了无底的深渊。

他明白,这根本不是什么

“重大抓捕任务”,而是陈康早就精心布下的局。

陈康故意调走武警,又让公安系统的人不配合,就是想将他逼入绝境,让他无路可退。

一旦那群被煽动的人冲破防暴盾组成的防线,潮水般涌进省公安厅大院,后果不堪设想,

办公区的档案柜会被砸开,涉案的证据材料可能被付之一炬;

羁押场所铁门若被撬开,里面关押的形形色色的重犯包括陈泰、刀疤脸等人一旦逃脱,此前的抓捕全成泡影;

更要命的是,混乱中必然有人伤亡,无论是民警还是失控的群众,只要倒在省厅的水泥地上,就成了钉死他祁同伟的铁证。

届时,他这个公安厅长会被钉在

“失职”

的耻辱柱上。

这个年代的官场规矩向来如此,

“维护社会稳定”

是这个年代政法系统的核心考核指标,

守不住自家大门的公安厅长,连基本的履职能力都站不住脚。

撤职是最轻的下场,若真闹出人命,各种党纪国法里的“玩忽职守”

的条款会精准地套在他头上,

说不定还要被移交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

前两年年某地公安局长因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被判缓刑的案例,至今仍是政法系统内部的警示教材。

一个把控不了局势、连自己地盘都守不住的公安厅长,在任何人眼里都是彻头彻尾的

“不称职”。

这种不称职不像贪腐那样可暗箱操作、可找人说情,它是摆在明面上的

“硬伤”。

在90

年代的官场潜规则里,“灰色地带”

甚至

“黑色操作”

有时尚能被默许

就像有些干部收点烟酒、给熟人行点方便,只要不捅出大篓子,总能蒙混过关,

“无能”

却是无可辩驳的原罪。

你可以有瑕疵,但不能没本事;可以得罪人,但不能镇不住场子!

即便他爷爷祁胜利是政阁常委、军阁副总,届时恐怕也无力回天。

老爷子即便位高权重,也架不住舆论的汹汹之势

报纸会连篇累牍地报道

“省厅遭冲击”

的新闻,人大代表会联名质询,最终只能牺牲他这个

“无能”

的厅长来平息风波。

在这个节骨眼上,对方就是算准了这一点,

不直接栽赃陷害,而是用一场群体性事件逼他暴露

“无能”

的短板,这比任何诬告都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