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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第1401-1450行) (29/46)
天色已经晚了,淡淡的风带着一浪一浪的热气袭在脸上,前面,就是赵国和南朝的交界之处。赵国发展到现在,幅员辽阔,南逾淮河,东滨于海,西至河西,北达辽东,基本上与南朝以淮水为界,划江而治。不要说其他异族小国不能与之相比,就是南朝相比也大为逊色,尤其是在北方,许多人只知有赵国,不知有南朝。蓝熙之勒马停下,看着天色一点一点慢慢的沉去,自言自语道:“萧卷,不要怪我,不是我不回来,而是我害怕回到江南害怕面对朱弦和他的一家人。朱瑶瑶的死或多或少跟我有些关系,我专门赶去也没能救下她来。其实,我完全是可以救下她的,要是那几天我留在她身边不曾离开,也许,她完全可以不必死的。但是我顾忌着不方便怕石良玉讥笑我趁他不在到他府中,所以就没留下来。要是我那几天没有离开她该多好啊!萧卷,你当初真不该托付朱弦照顾我的,我根本不需要谁照顾我,现在我亏欠他们的,再也还不清了,唉……”朱弦淡淡的表情浮现在眼前,巨大的悔恨内疚充塞在心口,蓝熙之长叹一声,锦湘死了,朱瑶瑶也死了,这乱世之中,人比狗贱,尤其是女子,夫君也罢、父兄也罢,谁能终生护你安全无忧?
她恨自己,恨石良玉也恨朱涛,突然发现人都是自私的,他们口口声声爱自己的女儿,却又甘愿拿自己的女儿去弥补自己的过失。可是,他们这样做固然是补偿了对石良玉的“亏欠”,但是何尝又不是对朱瑶瑶的亏欠和残酷?他们真要牺牲,为什么不牺牲自己?这些日子以来,这些纠缠不清的问题一直在她脑海里盘旋,她时而清醒时而糊涂,越想越乱,越乱就越是理不清楚。“萧卷,你死了,再也没有人能够护我周全了。我看躲在藏书楼也未必就能苟活到老,也罢,我就在外面游荡,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什么时候撑不下去了,就什么时候来见你!”
她的心里有些清醒过来,看看自己的包袱,才发现里面多了不少盘缠,原来,王猛趁她不注意时,已经悄悄把所有东西都给了她。锦湘死了、和石良玉彻底决裂、因为朱瑶瑶的死和朱弦也无形中疏远,如今,就连王猛也从此天涯海角——蓝熙之看看远方的黑夜扑面而来,无声地道:“萧卷,这个世界上,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也许,就连你也已经抛弃我了吧,不然,为什么许多夜里我努力闭着眼睛,也再梦不到你了?!”
她呆坐地上想了许久,然后慢慢起身牵了大黄马往前走。天色快要黑了,也不觉得饥饿。行囊里有王猛给她留下的干粮、水囊和一些银两。她拿出水囊喝了几口,又继续往前走。明明刚喝了水,也觉得焦渴;明明整天什么都没有吃却一点也不觉得饥饿。她心里郁闷纠结,一口气回不过来,再往前走得一程,只觉得头昏眼花,身子在马背上摇摇欲坠。
她勒马停下,翻身下来,脚步有些踉跄,在路边的一棵树上闭着眼睛靠了一会儿,睁开眼睛正要继续赶路,忽然一只有力大手从背后伸过来,扶住了自己,她回头看,却正是王猛。
“王猛,你怎么又回来了?”王猛笑得憨憨的:“蓝姐,我放心不下,所以回来看看你。你要去哪里?我送你一程吧?”
蓝熙之摇摇头,实在说不上来自己要去哪里。她一路伤重,时而清醒时而糊涂,王猛明白她一时根本无处可去,便扶住她道:“蓝姐,天黑了,这里偏僻,难以找到投宿的地方,我们再往前走走,看看有没有什么栖身之地。”
蓝熙之只觉得双脚发软,很想就地坐下,哪怕再也起不来了。王猛见她的身子缓缓往地上滑,赶紧伸手轻轻抱起了她:“蓝姐,我们先到前面看看。”
蓝熙之没有出声,头脑里昏昏沉沉的,似乎马上就要睡过去。天已经黑了好一会儿了,没有月亮,几颗黯淡的星星在天空一闪一闪的,王猛还抱着她继续在往前走,马蹄声声,他怕颠着了她,将马的速度控制得恰到好处。心里和身上的伤痛仿佛慢慢淡了去,迷糊里,蓝熙之混乱的思绪变得平静而安详,就仿佛萧卷曾经背着自己走过的那些日子。“萧卷……萧卷……”王猛听她迷糊的声音,摸摸她的额头,她已经发起烧来。他并不了解她的过去,也不知道萧卷是谁,但听得她一直叫“萧卷”,忧心道:“蓝姐,萧卷是谁?他在哪里?我带你去找他吧?”
没有丝毫的回答,她在他的怀里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盛夏的山间,溪流淙淙,古木凉风,昨夜一场新雨后,空气都是湿润而清新的。蓝熙之醒来时,忽然有种鸟语花香的感觉。她四处看看,发现自己身在一个帐篷里,四周支撑着几根大树桩,架着氐族人特有的那种临时的帐篷,而自己身下,是几根木桩搭的“床”,上面铺着一些柔软的枯草。脑子变得很清醒,额头也不再发烫,她起身出去,只见外面的空地上,架着一堆火,王猛正在翻着烧烤一只野兔。见她出来,王猛惊喜地站起来:“蓝姐,你醒啦?你昏睡了三天了……”
蓝熙之点点头,微笑起来:“王猛,多亏你啦。”王猛笑着递给她几个摘来已经洗净的野果:“蓝姐,你饿了吧?先吃一点。”
蓝熙之接过野果,只觉得嘴巴很苦,迷糊的意识里仿佛王猛曾好几次熬了药给自己灌下去,所以,自己才能睁开眼睛。她来到不远处那条从上往下一直流淌的山涧边,低下头,浇了一把清水洒在脸上,又漱漱口,站起身,只觉得浑身清爽了不少。她咬了一口手中的野果,看看身边王猛那样纯良的笑容,冰凉的心忽然觉得好久不曾有过的温暖。这样的感觉,无论是在曾经的“好友”石良玉或者奉命照顾自己的朱弦身上,都从来不曾体会过。
她又笑了起来,看着王猛,就似看着自己的兄弟或者一个最诚挚的亲人,由衷地道:“王猛,谢谢你。”王猛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头:“蓝姐,你先歇着吧,我去给你拿烤好的兔肉。”
“好的。”王猛流落多年有很丰富的野外生活的经验,又加上当过小二,野兔烤得十分鲜美。蓝熙之吃了两个兔腿,又捧山泉水喝了几口,看看已经升到天空的太阳,笑起来:“王猛,谢谢你的照顾,我该上路了,你也该回到秦国了。”王猛见她身体已经无恙,点点头:“蓝姐,你没目的地的话,可以随我去秦国。”
“多谢,可是,我还有其他事情。”“好吧。”两人告辞,王猛走得一程又回过头来:“蓝姐,你多保重。”“嗯,王猛,你也保重。有机会我一定会去秦国看你的。”王猛听得这话,开心地打了自己的马,才放心离去了。蓝熙之见他离开时那样毫无杂质的满面的笑容,郁结在心里的闷气轻松了不少,自己也上了大黄马,慢慢往前面走去。从中午到晚上,也不知走了多远,这是一条灰色的大路,夜里也分不清楚通向哪里。蓝熙之走得一程,前面是茂盛的山坡丛林。夜风吹来,夹杂着呜呜的一些野兽的声音。蓝熙之担心遇到野兽,将大黄马自由放在一边,自己跃上一棵大树,想等到天明再说。
在这颗无名的大树上最粗大的枝丫间躺下。耳边,有些虫鸟微鸣的声音,她闭上眼睛,脑海里浮起许多古古怪怪的事情。一丝若有若无的声音响在耳边,蓝熙之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走在满天的朝霞里。前面是一簇一簇绿色的花——她从来没有见过绿色的花,可是,那样青绿的颜色是如此悦目如此柔软,她慢慢走过去,明明是如此陌生的地方,却偏偏没有丝毫陌生的感觉,就如一个在外面受尽了苦楚的浪子,突然回到了家,有最亲近的人在等着自己。再往前面走,是一棵巨大的果树,上面结满了碗口大的累累的红色的果实,一个个鲜艳欲滴,让人单单只看着,似乎已经觉得渴暑全消,心旷神怡。她在大树下站住,才发现那树木太高了,根本摘不到那样的果子,正遗憾时,只见萧卷从树上跳下来,稳稳地站在自己身边,拿着一个巨大的新鲜的红果子:“熙之,给你……”
萧卷的脸色不再苍白,也不再有丝毫的病容,他变得如此健康,神采奕奕,风度翩翩,和无边的美景毫无间隙,浑然一体,仿佛,他生来就是属于这里的。萧卷在天堂。她心里一阵欣喜,可是接着又难过起来:“萧卷,你在这样好的地方,为什么不回来接我?”
她大声责备,萧卷却仿佛没有听见,慢慢转过身,飘然离去。她大急,拿着那只巨大的果子就追上去:“萧卷,等等我……”喊声太大,她自己都吓了一跳,睁开眼睛一看,东方的天空已经升起了朝阳。她不经意地四下看看,一转头,才发现自己栖身的树上,真的结了几颗红色的果子,只不过没有梦中的那么大那么鲜艳。她不知道这种无名的野果到底是什么,也不知道有没有毒,但是,想起梦中的情景,心想萧卷给自己的东西,总没有错,就随手摘了两只,放在口里一嚼,只觉得异香扑鼻,味道又酸又甜,十分清新,这些日子长久的压抑和郁闷忽然间有种一扫而空的感觉。她赶紧将剩下的几颗也全部摘下来放在行囊里,然后,跳下树去。
杀戮杀戮
刚刚跳下树去,只听的“呼啦”一声,一阵疾风刺过,然后眼前一花,竟然是一只不大不小的豹子蹿了过来。那豹子像是饥饿已久,闻到生人和马的气息,哪里肯干休,猛扑过来,似乎一把就要将面前的人撕碎。蓝熙之提了“紫电”,闪身,对准豹子的咽喉一剑刺去,豹子惨叫一声,发疯般最后一击,蓝熙之不敢硬拼,飞快跳开一丈远,豹子奔得几步,扑腾着哀嚎几声倒在了地上。
蓝熙之见它倒在地上,绿幽幽的目光仿佛还睁着,颇有几分死不瞑目的样子,心里有些害怕,赶紧道:“我可不想杀你,是你要吃我的……”话音未落,只听得四周马蹄声响起,七八个人围了上来。这还是赵国边境,这些人都是羯族平民打扮,蓝熙之见他们来者不善,赶紧牵了大黄马就走。
为首的一个人大声道:“给我拿下。”立刻,几个人就向蓝熙之冲去。蓝熙之提了剑站在中间,冷然道:“你们要干什么?”那人仔细打量这个瘦小的女子,不怀好意地笑道:“小妞,你犯了法,进监狱再说吧。”
“我犯什么法了?”“这一带是狩猎区,任何人不得攻击出没的野兽……”“是野兽先攻击我……”“它可以攻击你,但是你不能攻击它,你这是‘犯兽’,我们赵国有法令,‘犯兽’的‘赵人’全部处死,你难道不知道?”他狞笑着上前几步,“不过,大爷看上你了,好好伺候大爷就没事了……”“事”字尚未落口,他的面上已经重重挨了一剑柄。蓝熙之不欲和这帮腌拶泼才多做计较,随手撂倒几人,策马就跑,很快,就将众人远远抛在了后面……再沿途往前走,由于北方汉人被屠杀十之八九,胡族人口不足以填补,所以,虎狼成群繁殖,公然出没,大白天也敢在路上招摇觅食。沿途的茶肆酒楼越来越少,投宿也越来越成问题,蓝熙之虽有武功护身,也不敢轻易面对这些豺狼或者不时公然劫杀的胡族士兵,因此,总是尽量绕道或者夜间赶路。这天中午,蓝熙之路过一个村庄。还在村头,就远远的看见有袅袅的炊烟。她心里一喜,立刻往前赶,想去讨一碗水,运气好的话还能买点啥吃的东西。村口,是一栋北方常见的灰色的大院子,有高高的宅门,看样子,好像某个当地地主大户的府邸。她上前一看,上面写着“余宅”二字,门却是紧紧闭着的。她见里面有炊烟,便轻轻敲门。敲了许久,才有个老仆“吱呀”一声开了门,面目惊惶,但见只是一个陌生女子,才松了口气:“姑娘,你找谁?”“老人家,我是路过,口渴了,想讨碗水喝,也顺便买点吃的东西。”老仆叹了口气道:“那你快进来。”蓝熙之走进去一看,才发现这大院里拥挤着几十名年龄不等的妇女。她急忙问道:“老人家,你家里怎么这么多人?”老仆长叹一声,面色依旧有些惊惶:“姑娘,你快喝了水躲起来吧。”她吃惊道:“为什么?”“我们这个郡最近被划为了四王子石苞的封地,石苞下令大肆在民间选美女充实他的封地王府。那些狗官差天天四处抓人,稍有门路的人家都跑了,唉……”原来,这家姓余的老爷在郡里任职,如今石氏统治之下,到处兵荒马乱,便早已将家眷都接到了身边,只剩下几名老弱家仆在家看守院子。远近无法逃走的妇女,听闻这些天风声紧张,便都聚集到“余宅”避难,希望好歹借助余老爷在府里任职的庇护,逃过这一劫。蓝熙之一看,这几十个女人,从8到60岁的都有,她们虽然已经躲到了余老爷家里,但是,面上还是有些惶惶不安的,不知道这场劫难什么时候才能过去。蓝熙之一口气喝了两大碗水,老仆又拿了两个冷硬的窝头给她,见她佩着剑,就道:“姑娘,你能逃走就走吧,这里也不是很安全。”“余老爷不是在郡县任职么?这样也不安全?”“那些胡人强盗,不会把汉人官员放在眼里的,去年我家老爷在街上还被一伙胡族士兵抢了,自然自认倒霉。唉,这几天风声鹤唳,临近的好些村子都被洗劫了,真担心我们这里也躲不过去啊……”老仆唉声叹气的,蓝熙之想了想,道:“我也暂时在你们这里避一避吧。”
老仆见她不走,又是一个孤身女子,只好道:“希望这里真能庇护得了你们啊!”
“谢谢老人家。我就在那里和她们呆在一起,不会妨碍你的,多谢。”傍晚,春日的残阳已经快要下山了。众多女子都松了口气,指望着又躲过一天了,或许,这场劫难就要过去了。
一阵剧烈的敲门声“砰砰”响起,随即,已经不是在敲门了,而是有人在拼命撞门了。老仆面色大变,众多女子也立刻变色。敲门声变成了轰隆声,老仆迟疑在门口不敢开门,片刻之后,只听得“轰隆”一声,大门被撞开,一大群手握大刀、长枪的羯兵冲了进来。老仆颤巍巍道:“这里是余大人的府邸,他在四王子麾下任职,你们不能乱来……”
“什么余大人?汉狗配称大人么?”为首的羯族军官手中大刀猛的挥下,“去死吧,老狗……”
可怜老仆瞬间脖子已经被砍断,大睁着眼睛倒了下去。众女子见状,吓得浑身筛糠似的,那军官哈哈大笑:“妈的,老子们今天终于可以乐一乐了。这里居然藏着这么多娘们,难怪老子们忙碌几天都抓不到人……”不等他吩咐,一群如狼似乎的胡族士兵已经冲了上去,女人们吓得四散奔逃,刹那之间,只听得整个“余宅”里鬼哭狼嚎,惨呼声此起彼伏……这群士兵大概有三百多人,往往几人出手,很快众多女子就被抓获了,一抓住,士兵们就两三人一起按住女子,当场便蹂躏起来,诺大的“余宅”很快成为了一片人间地狱。
蓝熙之在众女中拔剑而出,拼命厮杀,很快,已经被她杀伤了十几人。那些正在追逐女子兴起的士兵,忽然醒悟过来,这里还有一个如此厉害的女子,立刻有几十人围拢过来,想拿下她。
为首军官淫笑道:“这小娘们如此水灵,大伙赶紧抓住让老子先乐乐……”
蓝熙之知道,今天非得抓住他才能号令其他人,立刻向他攻去。这军官也颇有几分力气,一下躲过,蓝熙之哪里容他躲过?又抢上一步,一剑刺在他的胸口,虽然没当即毙命,胸口也喷出一股血泉。蓝熙之立刻闪身用剑抵住了他的脖子:“快下令士兵住手,不然马上毙了你……”
那军官喘不过气来,喉咙里吭哧半天,蓝熙之看看大宅里的呼天抢地和人间地狱,心里更是焦虑,大吼道:“你快下令……”那军官又要张口,可是,旁边一名士兵忽然一刀往蓝熙之砍来,蓝熙之头一偏,那名军官已被砍掉了半边脑袋,当场气绝身亡。军官一死,那几名如狼似虎的士兵更是无法控制,蓝熙之急得脑袋几乎要炸开来,提了长剑就挥过去,拼命的厮杀……一名副职模样的人正抓着一个很年轻漂亮的女子大肆凌辱,女子拼命反抗,居然翻身咬掉了他的鼻子,他勃然大怒,跳起来,一刀就向女子下身捅去,女子惨叫的声音封在喉咙里,血如泉水一般涌出,当即死亡。前面,两名士兵各自按着一个女子的左右手,另外几人排队轮番侮辱,饶是这样,那女子还是拼命反抗,她挣扎得太过厉害,那个轮到的男人久久不能如愿,一怒之下,大刀一挥,女子的乳房被割掉半边,闷哼一声就晕死过去了。其中还有一个孕妇,蹂躏她的一名士兵嫌弃她的大肚子碍事,举了一支短茅就向她的肚子戳去,孕妇惨叫一声,肚子立刻开花,血水、肠子和未足月的胎儿一起流了出来……
…………蓝熙之已经完全杀红了眼睛,左手持剑右手不知什么时候已多了把大刀,一路砍下去,杀下去,不知已经倒下了多少具尸体。她已经满头满脸都溅满了血,势如疯虎,而大宅里哀嚎的女子的声音已经弱了下去,几十名女子因为反抗已经被屠杀大半,而剩下的已经被虐得完全昏死过去了……
那些正在淫乐的士兵终于清醒过来,一看,己方竟然已经被杀了一百多人,有些裤子都来不及提,就冲上来,准备合众人之力先杀了这个满头满脸都是血迹的女子。围攻的人越来越多,耳边,那些女子的哀嚎却渐渐低了下去,地狱里到处都是血迹,蓝熙之提了剑,忽然清醒的意识到再不走自己也会落入这群虎狼之手。她提了一口气,忽然纵身掠起,阻挡的几名士兵几声惨呼倒地,她已经冲出门口。那些羯族士兵见她逃走,赶紧追出来,她的大黄马还在门口,大黄马非常有灵性,她无论在哪里都从不栓它任它自由活动。大黄马听得主人一声吆喝,立刻奔了过来,蓝熙之纵身上马,马撒开四蹄奔跑起来,远远地将众人抛在了身后……冷冷的月亮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挂在了半空。前面是一条污浊的小河。蓝熙之勒马停下,一阵风来,身上被鲜血浸湿的衣服早已风干,凝结成块,发出浓浓的血腥味。
她跳下马,狂奔过去,几乎将头完全浸在了同样带着腥味的河水里,心里除了仇恨、报复、屠杀,再也没有其他任何念头,如一头敖敖惨叫的野兽:“我要杀了羯族人、一定要灭绝那些畜生……”
神智在污浊的河水里逐渐清醒了一点儿,她抬起头,看看天上惨淡的月亮,将沾满血迹的衣服脱掉,在水里冲洗了一下,又穿在身上。时而模糊时而清晰的回忆里,只有一刀一刀的挥下,一剑一剑的刺下,记不清楚砍折了多少柄大刀,就连“紫电”的通体也被鲜血浸染得似乎再也去不掉那层深深的血色了。她也记不清楚自己到底杀了多少人,几十人?上百人?人已经变得不再是人,就如某种砍瓜切菜一般。好像陷入了一场可怕的噩梦,可是,她掐掐手臂,是疼的,不是梦!而自己的浑身上下,除了几处皮外伤,竟然没有受到其他大的伤。水沾在伤口上,一阵刺疼,她满头满脸不知是泪水还是河水,呜呜咽咽地匍匐在地嚎啕大哭起来:“萧卷,是不是你在天之灵护佑着我?那些人……那些女子……可惜我一个也没有救出来……萧卷,我本来是想留下救她们的,可是,他们有三百多人,我没有这个本事,我杀不完所有的人,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杀了多少人!萧卷,只有我一个人逃出来了……她们都死了……只有我一个人逃出来……萧卷,我要杀人,我想杀人……我一定要杀了他们……”她昏昏沉沉地在地上躺了很久,春日夜晚的寒风逐渐吹干了身上的衣服。她站起身来,黎明的朝阳已经在东方升起,她看看远方的天空,拉了大黄马,她的包袱已经在这场混战中丢失了,除了“紫电”除了大黄马,已经一无所有了。又饥又饿地奔了半天,终于来到了一个小镇。小镇并不繁华,但是好歹街上还熙熙攘攘有些人。她刚一进去,就看见两个羯族大汉,将路上一个小贩的一筐货物提起就走。小贩站起身苦苦哀求,一个大汉飞起一脚就踢了过去,那个小贩不敢吭声,泪流满面地从地上爬起来,眼睁睁地看着那两个大汉扬长而去。在这个小镇上一走,处处都是这种情况,胡人虽然不及汉人多,但是无不骑马、挎刀、耀武扬威。蓝熙之牵了马,不动声色地跟在一个骑了一匹很大的大马的羯族人身后,出了小镇,忽然冲上前去,一剑将他刺下马来,在他身上一摸,摸出几大锭银子,也不管他死活,转身上马就跑了……
洞房花烛夜
石良玉的大婚之夜,过得一点也不顺利。先是冯太后差人送来一份贺礼,石良玉拆开重重包装的蓝宝石锦盒,打开一看,盒子里全部收集的是一些头发,正是自己和冯太后这些年幽会时,冯太后收集下来的。冯太后才二十来岁就守寡,如今已是四十几岁的人了。她喜好汉文,精通汉文学,强硬的政治手腕下很有些风花雪月的浪漫心思。随着头发,她还附了一首缠绵悱恻的情诗,字里行间颇有几分哀怨之意。石良玉瞟着这些“凄美”的字句,想起她这些年不知和包括自己在内的多少男宠、使节在床闱之间的翻云覆雨,立刻将锦盒扔在地上,几乎要呕吐出来。这还不算罢休,新娘子正羞羞答答地等在洞房里急切盼望时,胡皇后又差人送来一份礼物,这份礼物竟然是他俩幽会时,石良玉落下的一条亵裤,意在提醒他不要只听新人笑不闻“母后”哭。
如此几番折腾,石良玉醉醺醺地进入洞房时,已经完全如一瘫烂泥,更别说享受什么“洞房花烛夜”了。新娘子只得在几名宫女的帮助下将他扶上床,自己和衣躺在他身边,等了许久,见石良玉依旧酣醉不起,看样子,今晚是醒不过来了,无奈只得独自睡去。到午夜,下起瓢泼的大雨来。雷声隆隆里,石良玉终于清醒过来,脑袋又昏沉又麻木。他茫然看了看身边和衣而卧的全然陌生的面孔,悄然起身来到书房。他也没有点灯,一个人闭上眼睛静静地坐在黑夜里,坐了许久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窗外雷声大作,又是一道雪白的闪电打在窗户上,窗户上立刻映照出一个人影,这个人影悄无声息地穿窗而过,慢慢地走到他身边停下,忽然一掌拍在自己胸口,吐出大口的血来,哈哈大笑道:“石良玉,还你,这些都还你……”“熙之,熙之……”他惨呼着猛然站起身,窗外依旧是电闪雷鸣,却哪里有丝毫人影?洛神图、她撕碎的画纸都全部收拢,好好的放在书桌上,甚至自己为了她的病送的药,她都以一种异常决绝的方式“还”给了自己!最想对她好最想将她永远留在身边的人,终于成了路人。“熙之,我对你的好,你都已经了断。可是,你对我的好,我又该如何还给你?”
他蹲在地上,紧紧抱住头,在自己的大婚之夜,嚎啕大哭得几乎要昏死过去……
新婚的前两日,石良玉每天都是醉醺醺的,好不容易等到第三日,新娘子终于忍不住自己宽衣解带,也为他宽衣解带,可是,醉眼迷蒙里,冯太后、胡皇后那两具白花花的身子又在眼前晃荡,还有朱瑶瑶血淋淋的尸体、还有蓝熙之一掌拍在自己胸口的决绝和嘴角的血迹斑斑……石良玉闷头闷脑跌下床来,在地上昏睡一晚,第二天就离开了太子府,又领兵出征去了。这些日子以来,石遵更是毫无顾忌地终日淫乐,他的贴身宫监传出消息,他有时已经喝到吐血了。石良玉得知这个消息真是又喜又忧,如此关头,自己原本该留在宫里防止不测,可是,又不得不遵旨出兵。他深知自己虽然是“太子”,可是,石衍等人随时可以发动兵变,要是不在石遵死后及时登基,别说“龙椅”,自己的小命都要很快玩完。这几年,石良玉一直注意招揽人才,军中设立了个“君子营”,广揽人才出谋划策,有好几次石衍等人的谋算,都亏得这拨人早定大计才得以逃脱。石良玉衡量,如今石衍等人都在朝中,自己一旦离开,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他和众人刚上路不远,便和司徒子都等人定下计来,驻兵在京城百里外,不再进发,静观其变。
半月后,胡皇后传来消息,石遵病重。石良玉大喜,立刻以“父皇危急”为名,在胡皇后的诏令下,返回皇宫。石遵已经卧床不起了,石良玉探望了他刚刚走出皇宫,就被石衍和宗族的联兵包围。石良玉早已通过胡皇后的线索得知他们的行动,布下埋伏,一夜激战,将石衍联军击溃,石衍和另外两名宗室也被乱刀砍死。激战中,石良玉发现,有一部分军队竟然出自石老三王爷的麾下,原来,这个才把女儿嫁给自己不久的“岳父”也终于还是加入了宗室联盟,走到了暗算“女婿”的队伍里。
虽然是自己的“岳父”他心里也并不觉得气愤,自从经历了邯郸大屠杀后,石氏宗族任何的举动,他都已不觉得意外了。到天亮时,众人才赶到太子府门口,太子府内外更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司徒子都跑出来,身上的戎装已经溅满了鲜血:“良玉,你一点也没有料错,他们果然忍不住又先出手了……”
经历了邯郸封地的大屠杀,石良玉对太子府的被围攻已经毫不在意了。他看看自己手里的大刀,想起石衍的血淋淋的人头落地的刹那,满意地点点头。这时,几名士兵押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走了过来:“殿下,太子妃怎么处理?”石良玉仔细看了几眼,才认出这个女人是自己才娶不久的“太子妃。”女人抬起头,惊恐万状又仇恨无比地看他一眼,然后慌忙低下头去。“三王爷的军队昨晚突袭,想把她抢走,被我们拦截了。不久前,她趁看守不注意,又悄悄逃跑被我们抓获……”为了防止石良玉提先察觉他们的阴谋,因此,太子妃并没有及早离开太子府。石良玉估计三王爷打的主意是发动突然袭击,派兵救出女儿,结果,早有准备的士兵很快就将太子妃抓了起来。
“殿下,怎么处理?”石良玉正在犹疑,那女人嘶声道:“我并不是三王爷的女儿,是他府里的一名侍女,你饶了我吧……”三王爷将侍女收做女儿冒充嫁给自己,显然也没有将她的命放在眼里,石良玉见她惊恐万状的样子,叹道:“也罢,我……”“我”字未落,那女子忽然一跃而起,伸出尖尖的十指向他抓来,旁边一名士兵抢上一步,一刀砍在了她的背心,女子闷哼一声倒在了地上。石良玉吁了口气:“子都,现在我们是完全和石家宗族为敌了。”司徒子都道:“三王爷这头豺狼,弄个假女儿嫁给你,却在背后暗算你,整个石氏宗族要除掉你的决心可想而知。石遵的病情听说大有好转,真是不幸。不过好在石衍死了,我们暂时可以松一口气。你若要顺利登基,唯一的办法就是逐步铲除石氏宗族,不然,一天也不得安宁的。”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接下来的计划就是逐步铲除石族,我们得好好合计合计……”
乱世情缘
宁镇女大王
十月初的日暮,晚风冰凉。朱弦练兵回来,又视察了一番新筑的军事基地才回到府邸。他任豫州刺史以来,开始了新的招兵买马。南朝的士兵都是实行的人身财产依附制度,士兵的地位很低。一旦当兵,士兵的妻儿就会被圈定在一个地方生活,一是为了便于管理一是防止士兵逃跑后好惩罚他的妻儿。兵家子也是代代服役,士兵死后,妻子就改配其他士兵。所以说,士兵的地位几乎跟半个奴隶似的。南朝兵种自来战斗力不强,原因就在于此。朱弦在兰泰秘密练兵时就已经发现这个问题,但是,那是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司马参军,只能遣散自己家产充作军费练兵,而真正的核心腹地因为有兖州刺史,他根本无权指手画脚。这次就不同了,他是朝廷任命的豫州刺史,总揽这方军政大权,一到了豫州任上,立刻颁布了两大措施。一是利用好现在的士兵,规定凡是在战争中取胜立功的士兵,解除兵籍,妻子儿女都恢复自由民身份;二是广为招兵,凡新兵均以自由民身份加入。招兵的时候,他都亲自挑选,专门选那些健壮木纳的村野樵夫、农民、苦力。而凡是能说会道、目光浮滑的人均不用,因为,这些人一旦上了战场,在危险的时候常常拉着同伴开溜,一旦被抓获,便会将罪责推到他们的同伴身上。因为他们的能说会道,那些木呐的同伴总是辨不过他们的,往往就成为了他们的替罪羊。朱弦此举十分有效,挑选的三千人马经过几个月的苦练,在三次战斗中都大获全胜。这三次战斗的规模都并不大,可是,对于屡屡败退的南朝军队来说,立刻有了自信心和自尊心。
朱弦不止严格训练军队,更采取措施奖励耕织,减轻赋税,号召周围居民开垦广大荒山屯田,此令一颁布,立刻引得四方居民投奔豫州。三天前,朱弦接到消息,说五苓夷近日在豫州百里外活动猖獗。五苓夷是一个新近崛起的异族新政权,但是还没有成为巩固的政权,常常是几万大军分成几队呼啸来去,常常一阵风一样掠过周边大小城镇,屠镇抢劫。就在一个月前,他们围攻距离不到此地八十里的宁镇坞堡,却被坞堡的自卫队击溃。在宁镇没得到补给,于是准备潜伏到比宁镇富庶得多的豫州洗劫。宁镇坞堡是当地一座靠山的三面围墙的地方武装势力。所有武装力量由当地居民自发组织,据啸于此,占山为王。一个月前他们的首领病笃,五苓夷闻风,立刻派了三千兵马围城。宁镇极小,不几日便粮尽,首领也病逝,新任的首领便号令大家用火熏老鼠拔草根而食。五苓夷听得老首领死了,坞堡里面不足五百能战之人马,所以,根本不以为意,在小镇外面以逸待劳,犒赏兵卒,众皆大醉。当夜,新任首领见敌兵懈怠,亲自披挂上阵,引军大开寨门掩击。五苓夷醉醺醺的,哪里能够抵抗,大败溃散,被这新首领驱军赶杀,直杀得这股来进攻的五苓夷片甲不留,只剩主帅及百余骑逃亡而去。从此,新首领自领军镇守,五苓夷久不敢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