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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节(第5551-5600行) (112/135)

因为昨天黄昏时,罗飞击败了五英山庄的老四燕如英。

而且,胭脂院的梅婆子也死在他的剑下。

罗飞更在胭脂院里,杀死了十几个妓女。

无论是谁,能在一夫之内做出这三件事,他的名字一定会十分响亮。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今天,谁也不敢再小看罗飞,虽然在昨天以前,他还是个藉藉无名的小子。

路云飞喝酒远较了兆雄少得多,他的头脑也较了兆雄清醒得多,他问罗飞道:“你是来喝酒的?还是找我或丁兆雄的?”

罗飞道:“我从不喝酒。”

丁兆雄笑了起来,打量了罗飞一眼道:“小孩子当然不该喝酒,你今天大概十七八岁左右吧?”

罗飞声音冰冷如前,道:“十年前大概是的。”

路云飞道:“你来这里找我和丁兆雄有事么?”

“当然有事。”

“请说!”

“我来给你们一个期限!”

“一个期限?”

“一点不错”

“我不懂你的意思。”

罗飞冷冷地道:“我给你们半天的期限,限你们在黄昏之前,离开这里最少五百里之外去。”

丁兆雄差点没把嘴里的酒喷出来。

路云飞却仍然保持着微笑,似乎一点也不生气,只淡淡地说:“五百里,未免太远了吧?”

罗飞冷笑道:“你若肯离开这里,三百里也大概已经差不多了。”

路云飞转头向了兆雄道:“他要我们挟起尾巴滚到几百里外,你肯不肯?”

丁兆雄道:“你呢?肯吗?”

路云飞忽然捧起一坛原封未动的千日醉,拍开泥封狂喝了几口,然后大笑道:“这儿的酒既香且多,我怎么舍得离开这儿?就算三五百里之外有几百箱珠宝堆放着,我也不愿意离开此地。”

罗飞缓步走进了小小酒馆,轻咳了两声,冷冷地道:“既然如此,你们将永远不会离开小小酒馆。”

路云飞道:“难道你打算在这酒馆里挖个坑,将我们埋在底下?”

罗飞道:“你说的不错。”

路云飞突然亮剑出鞘。

“这是我的剑,杀人之剑。”他把剑扬了一扬。

罗飞看了一眼,赞道:“好剑!”

路云飞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目光锋锐犹更在剑锋之上,道:“罗朋友,你开的玩笑,应该适可而止了。”

“路朋友,我从不和正在喝酒的人开玩笑。”

“你一定要试试我的剑?”

“别人怕你‘金牌杀手’,但我例外。”

“好!”

路云飞忽然大笑起来。

罗飞却在他大笑声中,拔剑向他刺去。

好一招直捣黄龙,直刺向路云飞的眉心,路云飞立刻将手中的一坛千日醉向罗飞的剑锋上迎去。

一声巨响,酒坛被罗飞的剑锋震裂,裂片和酒,洒满了一地。

但路云飞的衣衫,却仍完整洁净,连一清酒也未沾到,因为酒坛被震爆的时候,他已如一只飞鸟般从窗口掠了出去。

罗飞大喝一声,挺剑直追,紧逼路云飞。

在眨眼之间,罗飞又再刺出了十一剑,这十一剑刺出之后,丁兆雄的脸色不由变了变,酒也醒了大半。

丁兆雄原以为,自己可以收拾得了罗飞的。

等到罗飞施展出真才实学之后,丁兆雄这才发现,这个毫不起眼的黑衣青年的武功造诣犹在自己之上。

如果这十一剑是向了兆雄刺发的话,他纵不立即落败,也必处于下风。

他虽喝了不少酒,但他并未醉,而且比许多没有喝酒的人还更清醒。他甚至替路云飞担心起来……

路云飞会过不少用剑的好手。

剑,一直是在武林中最普通的兵刃,但真正懂得怎么用剑的人,似乎却少得有如凤毛鳞角。

但罗飞太懂得用剑了!

他的心神,他的勇气,他的所有一切,甚至思想和生命,都已完全交付在他手中的一柄剑上了。

只有真正能够人剑合一的人,才算是个懂得怎么用剑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