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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第101-150行) (3/85)

我真的疯了?

自我怀疑持续到了当天夜里。

酣睡中的我一个翻身,摸到了一团温热的黏湿,惊得瞬间清醒。

鼻腔满是血腥味。

我坐了起来,赶忙摸索着开灯。

在有了光线的那一刻,看清了在我床上趴着的是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身上军装有些眼熟,后背足足六个弹孔。

再看那半干血迹下的脸,分明是我今天白天的时候努力勾引却未遂的那个民国小哥哥。

我平缓了呼吸,却平静不下我的心跳。

急救电话还没能拨通,就发现这六个弹孔正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愈合着。

六个颗子弹硬生生被皮肉挤出,一颗一颗带血落下。

他身受剧痛,意识有些模糊。

我伸手探他额头,却被他反扣在掌心。

嘶地痛叫一声,再也挣脱不开。

挣扎与声音引得他恢复了一丝清明。

他虚张的眼瞥见我和周围的环境,压抑的声音颤抖且沙哑:「看来每当我濒死,都会来到这里。」

直到六颗子弹都掉了出来,他钳着我的手松了下来,人也力竭昏了过去。

我没了白天那些旖旎的心思,心乱如麻。

「好好的一个人怎么搞成了这个样子?」

我摸着他的后背,皮肉已经恢复如初,只有衬衣上的血污和弹孔记录着他曾经身中六枪。

濒死就会穿越到我家里,然后快速恢复?

这超出了我的认知,我甚至不知道我能做些什么。

有人遭受了枪击,但这枪击发生在另一个时空,所以无法报警。

有人受枪伤差点送命,但这枪击带来的伤害已经恢复了,急救电话自然也不用再打。

他在昏睡中依旧眉头紧锁,口中喃喃着「叛徒」二字,额头不断渗出汗珠,似乎痛苦不减。

血污令我胸闷,加上我怕他因粘湿着凉再生病,于是端来了温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一身的脏衣服脱了,擦拭他身上的泥污和血迹,又为他盖上被子。

捎带手把脏衣服拿去洗,进洗衣机之前我摸出了他的证件和一张特派通行证。

原来,他叫「魏离非」,1898

年生人,他所处的时代是

1922

年。

远离是非,只是这个姓不好,未离非,好名字也是白瞎。

我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耐不住好奇在网络上搜索着,跳出来的是一些零散的记录。

原来他还是个小军阀,难怪气度不凡。

再往下刷一刷。

「兵败,炸死了。」

「死无全尸。」

「1924

年。」

几个关键词如兜头一盆冷水,激得我一个哆嗦。

我吓得慌忙关掉页面。

回头看了眼那还在昏迷中的男人,嘴里念了一迭声的「对不起」。

我不该私自去看一个人的结局……

我命令自己立刻把刚才看到的全部忘记,但努力了很久,这些对他生死的宣判反而像烙在脑细胞上了一样,甩都甩不开。

距离他兵败被炸死也就两年了。

变数就是他现在获得了重生的能力。

只是,历史有那么好改变吗?

我想不清楚,索性不去想。

洗衣机提示衣服已经洗好,反正是睡不着了,我拿出了熨斗,从头到脚把他的衣裤仔细熨了熨。

看着衣服上那六个窟窿,背后莫名刺痛。

于是取出尘封已久的针线包,用同色的线缝了六个难看的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