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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节(第6801-6850行) (137/567)
千万别流鼻血,太丢人了。
可这不怪我,大哥太美了,就像修炼成精的千年男狐狸精。
大哥站在晨曦之下,像一团耀眼的火焰,一下子闯进我的视线。
他就站在离我不到十步远的地方,简单却妥帖的衣裤,短发随意的盖着额头,左手拎着车钥匙,右手抱着一大捧紫色小雏菊,花叶上似乎还带着清晨的露珠,黑眸款款深情中点缀着星火万千。
小雏菊的花语--藏在心底的爱。
大哥在用他的方式又一次告诉我,他爱我!
晨曦之下,俊眉朗目,一身风华的大哥像降世的神祇,抵得过世上任何美景。
几个路过的女孩子兴奋的低声交谈。
“这不是昨天弹吉他的小姐姐吗,又美又飒。”
“是研院的女神啊,好美。我们班好多男生都喜欢她,还说要上表白墙呢。”
“我没认错吧,那不是新来的老师吗,国画大神啊。我这是什么命,居然和大神偶遇了。”
“男神追女神,天呐,我要嗑他们的CP,快,拍照。”
......
大哥向来沉稳,此时却赞许的朝着那群女孩子微微一笑,引起一阵夸张的尖叫,有好几个特别活泼的,捂着心口作晕倒状。
我更加的不好意思了,脸颊热得发烫。
大庭广众的,这么多人盯着,怎么出去啊。真想转身跑回去,把自己藏起来。
吃个早饭而已,要不要这么高调!
大哥就是大哥,似乎对身边的一切都不在意,见我没出息的窝在门口,扯弯唇角,迎着万众瞩目,迈动大长腿走到我跟前,把花塞我怀里,把我拉出鸟窝,“早,刚刚我亲自去采摘的,喜欢吗?”第233章
相伴几年,大哥对于我的鸵鸟属性知之甚深,应该是早就琢磨出自己独有的一套对付鸵鸟的方案。
现在这个直接把我拎出鸟窝的动作,就是其中最为简单粗暴、却效果奇好的一种。
“嗯,喜欢。”我接过花,把脸埋在花朵里,深深的呼吸淡雅的自然味道,红着脸像蚊子似的哼哼。
我在被人追呃,又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要不要这么没用!
事实证明,我就是这么没用。
他远离的时候,我黯然神伤。
他来了,我又不敢面对。
用我在林大上大学时学过的那句东北话来表达,就是“完犊子”。
大哥愉悦的舒展着星光闪动的眉眼,“走吧,去吃你喜欢的那家虾饺。”
大哥不顾我的挣扎,旁若无人的牵起我的手握紧,把我送上他的副驾驶,自己从另一边上车。
我全程低着头,不好意思看路人,更不好意思看他。
心里却在嘀咕,我还没答应收他呢,现在就牵手是不是有点超前了。
有时候就这是这么奇怪,往往只是一句话,就会从根本上改变事情的本质。
从这件事上,我学习到不论发生什么样重大的矛盾,都要记得沟通。
用眼睛去看,不如坐下来心平气和的把话说开。自以为是的迷之自信,最不可取。
误会大哥,自己呷干醋,说实话,还挺对不住大哥的。
心里带着愧疚,就不敢坦然的面对大哥。越是这样想,越是抬不起头。更何况大哥的眼睛里的热度,就快要把我灼伤了。
大哥一边欣赏我窘迫的样子,一边发动汽车,唇角的弧度一再的加深。
我把花平放在腿上,刚想打开窗透透气、散散脸上的热度,大哥像铁塔一样的压了过来。
松柏冷香扑面而至,毫无预兆。
我吓得连忙闭上眼睛,把自己紧紧的贴在车门上。
大脑在高速运转。
大哥不是要亲我吧,发展的是不是太快了?
我还没答应做他女朋友呢,这么早就亲是不是有点违背考虑的约定啊。
我是该把他义正严辞的推开,还是半推半就的接受,或者是在他强吻上来咬破他的嘴唇?
这三种,都是言情小说上经常出现的桥段,我这种情况,该选哪一种更好呢?
我正自己琢磨得欢,只听咔哒一个轻响,接着是一声轻笑。
我木然的张开眼睛,他调侃的斜睨我,唇角挂着坏笑。
原来他是给我系安全带,我想多了!
羞愤的我拿起花要打他,他准确的避开花束,快速在我脸颊上捏了一把,又很快起身。
然后,笑得像个妖孽。
“你,不许离我那么近。”我警惕的盯着他的右手,尽量把自己贴在车门上,离得他远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