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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第2601-2650行) (53/181)

然后主动放弃他们不公正的行为。但是群体不如个人讲道德。

金博士因为倡导非暴力不抵抗运动而入狱,

当人们指责金博士故意犯法时,

他的回复是:

“事实上有公正的法律和不公正法律,

我坚决主张服从公正的法律,

这不仅是法律责任,

也是道德责任;

相反,

每个人都有道德责任,

拒绝服从不公正的法律。一如奥古斯丁所言,

不公正的法律根本不是法律。”

那么,

如何区分这两种法律呢?

金博士使用了托马斯·阿奎纳的回答:

“不公正的法律是人制定的,

但与永恒的自然法相违背。任何贬低人性尊严的法律都是不公正的。”

金博士提醒我们:

人们应当铭记在心的是,

希特勒在德国所作所为尽都“合法”,

而匈牙利自由战士的行为全是“非法”,

在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

帮助和安慰犹太人是不合法的。但是,

金博士说,

如果他活在当时的德国,

他一定会帮助和安慰犹太兄弟。[7]

金博士非常喜欢“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在人生最后一次演讲中,

他再次提起了这个故事。

“有一个犹太人从耶路撒冷到耶利哥去,

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

把他打个半死,

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

看见他,

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

看见他,

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唯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

看见他,

就动了慈心,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

包裹好了,

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

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

此外所费用的,

我回来必还你。’

……”[8]

撒玛利亚人和犹太人是死对头,

祭司是犹太人中的宗教领袖,

利未人则是宗教精英,

但是最后施以援手却是为犹太人所极为不齿的外邦“杂种”。想象一下,

“二战”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