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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第2601-2650行) (53/181)
然后主动放弃他们不公正的行为。但是群体不如个人讲道德。
金博士因为倡导非暴力不抵抗运动而入狱,
当人们指责金博士故意犯法时,
他的回复是:
“事实上有公正的法律和不公正法律,
我坚决主张服从公正的法律,
这不仅是法律责任,
也是道德责任;
相反,
每个人都有道德责任,
拒绝服从不公正的法律。一如奥古斯丁所言,
不公正的法律根本不是法律。”
那么,
如何区分这两种法律呢?
金博士使用了托马斯·阿奎纳的回答:
“不公正的法律是人制定的,
但与永恒的自然法相违背。任何贬低人性尊严的法律都是不公正的。”
金博士提醒我们:
人们应当铭记在心的是,
希特勒在德国所作所为尽都“合法”,
而匈牙利自由战士的行为全是“非法”,
在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
帮助和安慰犹太人是不合法的。但是,
金博士说,
如果他活在当时的德国,
他一定会帮助和安慰犹太兄弟。[7]
金博士非常喜欢“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在人生最后一次演讲中,
他再次提起了这个故事。
“有一个犹太人从耶路撒冷到耶利哥去,
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
把他打个半死,
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
看见他,
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
看见他,
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唯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
看见他,
就动了慈心,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
包裹好了,
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
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
此外所费用的,
我回来必还你。’
……”[8]
撒玛利亚人和犹太人是死对头,
祭司是犹太人中的宗教领袖,
利未人则是宗教精英,
但是最后施以援手却是为犹太人所极为不齿的外邦“杂种”。想象一下,
“二战”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