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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第451-500行) (10/107)

“如果有什么不适,一定要及时告诉我。”厉乘云说。

陈其初的心脏有些酸涩。

从前他们一同出行,从来不必要顾虑这样的问题。即便是对于那些暧昧的东西他们都心照不宣地缄口不言,就还可以当他们是一对和从前别无二致的密友,可是在这些日常的细枝末节里,还是流露出了暧昧但却不能挑破的踪迹。

不过陈其初勉强笑了笑,还是答应了厉乘云:“好。”

于是他们很快启程,开车去往地底人乐队的演唱会现场。

演唱会现场的路程并不远,开车半个多小时就到了。

到了演唱会现场,两人看着现场这人山人海的样子都很是惊讶,厉乘云说道:“没想到这么多年了,还是有这么多人。”

“是啊。”陈其初也感慨道。

地底人乐队这几年分分合合的,这一次是难得办了一场演唱会,因此从各地赶来的歌迷都有,将场馆挤得水泄不通。场馆里人声鼎沸,陈其初和厉乘云之间要靠得很近并且很大声说话才能够勉强听见。

此时舞台上还是空的,乐队还没有出场。过了好一会儿,主持人上前来报幕,提示着乐队即将出场,吵嚷的场馆内安静了片刻,然后爆发出如雷一般的吼叫和掌声,主持人退场之后,场馆的灯一下子尽数熄灭,黑暗之中陈其初感受到自己的手腕被一只手抓住,然后他勉强地从喧杂的人群里分辨出来耳边厉乘云的声音,在黑暗之中,随着说话间的气息抵达陈其初的耳边:“小心被挤散。”

再寻常不过的理由与动作,但是陈其初的手腕还是僵了一下,被厉乘云触碰到的皮肤处蔓延开了一种微妙的、让人难以忽略的痒。但他什么也没有说,任由厉乘云抓住自己的手腕。

再过了几秒钟,台上先亮了一盏顶光,可顶光下并没有人,只能照出旁边有几个晦暗不清的人影,看不清面容,台下的乐迷显然很清楚那些人就是自己翘首以盼的偶像,尖叫声和喝彩声一浪高过一浪。陈其初感受着手腕上厉乘云不轻不重的力道,甚至没有听清楚台上的人如何在指示,压下了这些快要掀翻天花板的尖叫,引领着台下的观众一起倒数。

陈其初没有倒数,他在昏暗的光线里看着厉乘云的侧脸,直到台上的灯光悉数点亮,盛装出席的乐队成员一一出现在众人眼前,乐队成员们一一向台下观众打招呼,然后便由乐队成名曲唱起,开始了一场音乐盛宴。

演唱会现场人太多,尤其是台上的场子热起来,主唱的嘶吼甚至盖过了乐器声之后,台下的观众也跟着沸腾起来。场馆里的声音震耳欲聋,让人的心脏都跟着一起鼓噪起来,陈其初和厉乘云都被氛围所带动了,在热烈处跟着主唱一同大声地几句,他们的声音淹没在观众的声音里,形成一股巨大的仿佛要掀翻屋顶的潮水。

到了这种时候台下的人已经不分你我了,陈其初旁边的一个年轻男孩情绪到了激动处,拥抱了一下陈其初,抓着他的手又蹦又跳——似乎是个omega,因为距离太近陈其初能够感受到很淡的信息素的味道,旁边甚至还有拥吻的人,这个拥抱比起来似乎太过小儿科,陈其初虽然有点不太喜欢,但在这种氛围使然的情况下,他也不便于大张旗鼓地推开,只寻着时机不动声色地从那男孩手中抽出了自己的手。

不过场馆里人实在是太多了,气氛这样热烈,难免会有拥挤碰撞,陈其初就被人挤得一个踉跄,身体往后一仰,眼见着要倒下去的时候,拽着他的手腕的厉乘云猛一用力,拽住了他,然后往厉乘云的怀里倒去,因为现场实在是太过嘈杂,厉乘云只能够贴近他的耳边,略微焦急而温柔的声音改过所有纷繁杂乱的人声和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抵达陈其初耳畔:“其初,没事吧?”

陈其初的胸膛贴着着厉乘云的胸膛,于这一片嘈杂之中,他的后背仿佛感受到了厉乘云的心跳,甚至还听见厉乘云的心跳声,伴随着台上鼓手的鼓点的节奏,跳得有些太快了——大概根本是陈其初的错觉,这样嘈杂混乱环境里,怎么会听见厉乘云的心跳声。

明明是并不特别的身体接触,甚至是隔着彼此的衣料,于朋友之间来讲没有任何的越界,甚至还没有方才那个激动时拥抱了陈其初一下的男孩来得紧密,但是陈其初却心跳无比剧烈,比台上的鼓点还要更快,自耳根处开始产生的热度一直蔓延到脖颈,再到心脏,几乎要在陈其初的胸腔点燃了一团烈火,热到陈其初恍惚间以为自己的抑制剂又失效了。

或许是因为陈其初一时没有应答,厉乘云更近地贴着他的耳朵问了一次:“没事吧?”

近在咫尺的气息让陈其初怀疑自己这种程度的热度要将自己耳朵都要烧化。陈其初急忙起身,厉乘云的手还放在他的手臂上,按着陈其初手臂上已经愈合的伤疤。昏暗的光线里陈其初望着厉乘云,他的眸中有隐约的光在闪烁,仿佛是暗夜之中唯一的星,那样引人注目。

陈其初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

厉乘云见他没有什么事松了口气,转头继续看台上的演出。台上台下的氛围又一次被推上顶峰,此时此刻,台下无论是谁,都好像随着台上的音乐回去了最茂盛的青葱时光。陈其初的眼睛看着台上动情表演的乐队,脑海里想着的,却只有就近在咫尺的厉乘云的脸,他大概并非合格的粉丝,因为他无法专心观看这或许是最后一场的表演。

演唱会进行了两个小时,而在演唱会的最后,主唱宣布了乐队彻底解散的消息。

其实乐队分分合合这么多年,要解散的消息早已经在圈子里广为流传,这次演唱会的召开,许多人就质疑过这会不会是最后一次,所以这次演唱会来的人才出奇的多。

但是尽管乐迷们心中都有数,但是亲耳听到主唱说出这个消息的时候,大家还是异常激动,全场安静了片刻,然后有人大声嚎哭,哭喊着请求他们不要解散;有的人默默流泪,轻声抽泣;还有的人把带在身上的饮料浇了一身……所有人都以自己的方式为这场告别而伤心。

或许是灯光的掩饰,或许是妆容的遮盖,台上的乐队成员们其实看起来依旧还很年轻,这么多年的时光好像没有改变他们分毫,他们看起来似乎和多年以前一样,没有任何的变化,也这些年来的分分合合,永远还是乐迷们心中不羁的意志和自由的灵魂,仿佛能带领台下的所有人也回到过去一般。

可是,这只是表面上的而已,终究一切还是不同了。

厉乘云看着台上,他对乐队的解散也有预感,算是场内为数不多比较平静的人。而陈其初却没有看台上,他低着头,望着厉乘云还握着自己手腕的手,听着台上的主唱做最后的道别。

“很感谢大家喜欢我们这么多年。”

“对不起。”

“我、阿吉、小豆、艾米,”主唱念出乐队成员们的名字,说道,“即便我们永远都是彼此的生命里最重要的朋友,最终还是只能够陪彼此、陪大家走过一时的光阴。”

第10章

演唱会结束之后,天早已经黑了,陈其初和厉乘云从场馆里出来的时候,街道上亮起来一片路灯,照得夜色有些恍如白昼。

因为演唱会的场馆人很多,陈其初和厉乘云来得晚,停车位已经满了,于是陈其初只好将车停在了附近一家商场的地下车库里,因此他们得走一段路过去。

一路上都是从演唱会现场散场出来的人群,熙熙攘攘地拥簇在街道上,即便已经散场,依然还有人没有释怀,甚至有趴在路边的栏杆上嚎啕大哭的,陈其初和厉乘云安静地从人群之中穿行而过,因为要避让人群,自始至终他们都肩膀挨着肩膀,手臂碰着手臂,没有分开。

陈其初的手腕上仿佛还遗留有厉乘云掌心的热度。他侧头望向厉乘云,厉乘云也刚好转过头来,很寻常的四目交接,陈其初却莫名有种不自在的感觉,匆匆收回了视线,而厉乘云却叫住他,说道:“其初,你的衣领上好像沾了东西。”

陈其初听到便下意识地往自己衣领上看了一下,果然他的衣领处有一抹红色的印记,他的外套颜色偏浅,因此这印记有些显眼。

陈其初看了一下,印记虽然模糊,但是能看出来嘴唇的形状,似乎是口红的印记,大概是方才在场馆里太过拥挤,被人不小心蹭上的。

陈其初下意识地从衣服口袋里拿出手帕,想要擦一擦。拿手帕的时候,有大小不一的纸张也从口袋里被带了出来,轻飘飘地落在地上。

厉乘云俯身捡了起来,几张纸上写着字迹不一的一串串数字,数字的样式和位数很容易就能够让人猜出来这些是什么。

电话号码。

“看来你魅力不减当年。”厉乘云看着这些纸条,他笑着调侃,然后将捡起来的纸条都递给陈其初。

厉乘云说的当年是他和陈其初读高中的时候第一次看地底人乐队的演唱会的时候。那时候陈其初看完演唱会之后兜里也多出来了不少写着电话号码的小纸条,其用意自然是不言而明——陈其初分化成为alpha的年龄要比同龄人早得多,读高中的时候看起来已经是那种很典型的、很受欢迎的alpha,加上学习好,样貌也好,传闻说家世也好,在学校里很出名,所以在学校里的时候情书都是一摞一摞地收,课桌里时不时就着粉红色的信封。不过学校里的示好大约都还带着点懵懂甜蜜的、青春年少的朦胧情意,这种直接塞进口袋写着电话号码的小纸条,就只剩下直白坦荡的欲望了,陈其初当即就扔掉了那些纸条。

“大概是随便塞的吧,”陈其初看见那些纸条,没有接,还是和当年一样地说道,“扔了吧。”

厉乘云从善如流地扔掉了那些纸条,回过身来看陈其初的时候,他正低着头拿着手帕擦衣领上的口红印。

因为印记在衣领上,陈其初无论是视线还是动作都很不方便,看起来姿势有些别扭。厉乘云走过去,抽走了陈其初手里的手帕,很自然地说道:“我来帮你擦吧。”

陈其初没来得及拒绝,厉乘云已经站在他身前,拿着手帕很仔细地给他擦口红印。

距离很近,近到随时可以接一个吻都不奇怪的距离,陈其初视线无论怎么放,都能够看见厉乘云近在咫尺的脸,纤毫毕现,饱满的额头,颤动的睫毛,挺拔的鼻梁,微弯的唇,还有轻柔和缓的气息。

陈其初不自觉地屏住了呼吸,垂下了视线,目光停留在自己衣领的那片印记上,以及厉乘云的手指上,那双手拿着他的手帕,正细致地擦着红色的印记。

周边还有行人三三两两走过,但是陈其初却觉得太安静了,近的自己的心跳声都清晰可闻,他疑心会被厉乘云听见,便顺着方才“当年”的话题说道:“当初我们第一次听地底人的演唱会的时候,还是装病从学校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