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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第1551-1600行) (32/237)

两人一见如故,很快就厮混到了一起。

方辰在面上虽然总是耀武扬威、咋咋呼呼的,但私底下却很贴心。

童朗有夜盲症,所以每逢晚上一起上下楼时,方辰都会飞奔到他前面是又蹦又跳,又唱又叫,直到把所有的感应灯都给闹得亮起来,才会罢休;如果是走夜路,她就会牵着男孩的手,一边装出副自己很怕黑的样子,一边带着他绕过障碍,慢慢前行。

和方辰在一起的时候,童朗在夜里一次都没摔过。

但最终,他们也只相伴了三年。

因为童朗他外婆得了眼病,盲了。

童朗没有妈妈,爸爸蒋邦达做生意又忙,他从小就一直被扔在临市的姨妈家寄养,只有放假才能来南江。

现在丁老师一病,蒋邦达便做主给了童朗姨妈一笔钱,将一老一小都托付给了她,一起送去了临市。

所以九岁之后,方辰就再也没见过那个叫肉肉的小胖子了。

但兜兜转转之下,他们俩还是在高一这年,狭路重逢了。

重逢?

不,其实是男孩回来找到了她。

只不过,方辰这傻姑娘不知道罢了。

九月的风带着仲夏的余温,一阵一阵地从窗外吹进来。因为是午休时间,高一(二)班的教室里没什么人。

在童朗耳朵旁边念叨了大半小时的“肉肉”,方辰这会儿终于是是累了。

她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盯着男孩,眼里还带着点好奇与探究。

“还没看够?你说说你,咱们也就几年没见吧?你居然就都不认识我了!真是……哎。”

童朗嘴里埋怨,心里甜。

“你变化这么大,我没认出来很正常好吧?”方辰反驳。

“不就是瘦了点、高了点、头发也没那么卷了么?而且,你自己变化也不小吧?我怎么一眼就认出你来了?”童朗说着,指了指方辰的头发:“你这新发型,挺酷的。”

不好意思地揉了揉还有些扎手的后脑勺,方辰抿嘴笑了笑,问道:“你怎么来南江上学了啊?”

“搬回来了呗。”

“什么时候?”

“一年前。”

“为什么搬回来啊?”

“我爸在这边买了房子,给我外婆和我一起住。”童朗将手撑在后排的课桌上,侧过头,噙着笑:“你哪儿来这么多问题?问得我烦死了。”

其实,他倒不是不想和方辰说明其中详细,只是很多事情不知道怎么去开口而已。

难道要童朗说,因为他差点被喝醉酒的姨父打死,所以他爸才想起来自己还有这么个儿子,然后才在南江买了房、请了人来照顾,让他和外婆有了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童朗不想在方辰面前说起这些丢脸的事情。

他不是以前的那个小胖子了,他也不想再被女孩子领着走夜路了。

他想······牵着女孩的手,一起走。

当然,童朗他爸也考虑过直接把他送北京上海去读书,但他没愿意。

南江多好啊!外婆对这儿也熟悉;而且,这里有方辰呀,嘿嘿。

“好吧,我也是太意外了嘛。”方辰吐吐舌头,试探着道:

“那我再问最后一个问题?”

“说。”

她拿出了那块橡皮擦:“这怎么回事儿?”

童朗憋着笑,从笔袋里拿出了剩下的那半边儿,将它推到了方辰面前。

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一个“月”。

方辰恍然大悟,然后额头就被人轻敲了一下。

“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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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辰和童朗同桌了没几天,就发现这人和小时候比起来,变化也太大了。

以前那么面、那么肉的一个老好人,怎么心眼突然就变得这么坏呢?

就比如,明明是班主任布置给童朗的黑板报任务,他却非要拉着方辰一起留下。

“你不是会画画么?这事别人不知道,我可是知道的。你,赖不掉了!”

于是放学后,方辰便只得拿上粉笔,垂头丧气地爬到了教室最后一排的课桌上。

构完图排完版,两人就着沾了粉笔灰的棉线,将一条条直线弹到黑板上——方辰其实更想拿棉线弹某个竹马的臭脸。

等他们做完这些,天都黑了。

“我饿了,我要回家。”本就不情不愿的方辰,这会儿开始闹脾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