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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第101-150行) (3/98)

比如:去把老兵弄死一个晚上。

所谓弄死,指的是喝死,老兵老了,不宜独自喝闷酒,我不在古城的日子里,总要有人替我去消灭这个老东西的孤独。

白玛的门巴萨玛酒歌和他的酒量一样动人,可涤前尘,可慰风尘,每每将老兵傻笑着放翻,当真是祛愁洗心的不二人选。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白玛每每胜利完成任务后,会玩上两小时的失踪,手机也打不通。起初小屋里的人不明就里,白玛一失踪就咋咋呼呼地给我打电话,各种担心。

我打电话问老兵要人,他已经醉成王八蛋,肿着舌头喊:白玛不是回家了吗?唱着歌走的……你让他滚回来,我还能行,我没四……

什么没四?你还没六呢。我挂了电话,太烦人了,老家伙在电话里一个劲儿喊:……再来一饼!

“瓶”字他念成“饼”,都醉成啥样了都,舌头都僵了……

哦,看来白玛回住处了,他的住处距离古城5公里,应该是在走路回去的途中,喝了酒不骑电动车,看来意识还很清醒。

这孩子,醉酒了也不忘省打车钱,肚子里装着一斤白酒吧嗒吧嗒走路回家去睡觉这么生猛的事儿他干得出来。

这么生猛的事儿,他不是第一次干了……

他第一次在武汉见我时,也是走路来的,从遥远的蔡甸区东风大道走啊走啊走,终于走到地铁站,然后一路贴饼子般挤到伟大的光谷。

那时候他即将成为小屋的歌手,应我的要求,顶着一头雾水来面试。

初见面时他愣了半天,嘿嘿地笑着搓手。

他说:我所有的同学都不相信大冰会回复我的私信,还约我吃饭……老师你怎么这么奇怪?

我说呸,别喊老师,喊老哥。

他用力和我握手:哇,就是这样一双手写出的那些书啊,唉,原来老哥你的手又粗又短的……怎么手腕上还有个烟疤?

我说别问那么多,先吃饭聊天。

我和小明带他吃了法餐,开开心心地聊天扯淡,饭后送他回学校,可他不上车,龇着牙笑:老哥,吃这顿饭已经很让你破费了,就别再花汽油钱,我可以坐两站地铁,然后走路回去呀。

汽油钱能有几个鸡毛钱?跟我较这个劲干吗?

可他坚持要较劲,咋说都不上车,于是我用裸绞将他放翻,叠巴叠巴塞进越野车的后备厢。

我和快车手小明把他运回了遥远的蔡甸,抵达目的地时我深吸一口气,车程58分钟。

白玛一直到下车时都在碎碎念,各种嫌弃我们,指责我们一来一回浪费了太多汽油钱。

这么远的地方,地铁并不能缩短多少路程,他当真打算走回来?

我×,他好像本就是走路去赴约的。

我年轻时代体能最巅峰时期,徒步行军最高纪录是每天60华里,和他一比,洒洒水毛毛雨。

返程时小明吓坏了,她问:你从哪儿认识的这号大神?神行太保吗!他如果去玩徒步,秒杀全中国的户外俱乐部……

小明高中时代就徒步过滇藏线,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能让她敬佩到花容失色的人真心不多……

我摇下车窗,点上一根烟,淡淡地告诉小明:

我这个弟弟,永远不可能去把徒步当玩……他活到22岁,一直都在徒步。

小明皱眉:搞么事?才见了一面就认弟弟,肉不肉麻啊你?

她说:个斑马[1]!谁允许你在我车上抽烟了,赶紧给我把烟掐了,不然你也给我徒步回去。

我是个有骨气的人,但我深知,永远不要和一个武汉姑娘对着干,因为你不会赢。

就像我深知,永远不要和一个像白玛那样的门巴族孩子比赛徒步,因为你不会赢。

在考来武汉上大学之前,白玛住在遥远的墨脱。

那时他是个小背夫。

传说中的墨脱背夫。

(二)

十几年前,中国背包客运动乍兴,彼时概念界定尚狭窄——众人朴素地崇尚毅力、勇气和体能,比如,走过墨脱爬过乔戈里峰(K2)。

墨脱,秘莲花,白马岗。

墨脱是西藏的西藏,高原孤岛,当年墨脱不通公路,深深藏匿在雅鲁藏布江大峡谷最深处。

那里是边境,没有办理边防证的人当年常被阻拦在兵站处,不少人哭着来哭着走,功亏一篑,千辛万苦来时路。

当年这里的路全中国最虐,像是老天爷专门造出来耍人玩儿似的。

路搁在喜马拉雅断裂带上,地震不来则已,来则翻天覆地,加之多云多雨,于是塌方也密集,泥石流家常便饭一样稀松平常。

20世纪90年代曾修建过一条公路,叫扎墨,花了老鼻子钱[2],倒也开进来过一辆车,然后路就断了,各种滑坡断面,被榴弹炮炸过三遍一样。

那车自打进来就再没出去过,日晒雨淋生锈掉漆,沧桑成了文物。

它至今还在忧郁地思索:我是谁?我从哪儿来?要往哪儿去?我他妈到底算是辆车还是坨城市景观雕塑?

那辆车孤独了很多年,特别可怜,墨脱正式通车是很后来的事了,全中国最后一个通公路的县。

墨脱公路通车之前,出入的路不过两条:

一条是翻多雄拉雪山,从派镇走背崩。另一条走的是嘎隆拉雪山,从波密进。两条路皆长达一百多公里,徒步行军的话,快则三五天,慢则不好说……多少人万里迢迢慕名而来,但永远留在了这条路上,坠崖、雪崩、塌方、迷路或失踪,客死他乡。

山高路远,野林茫茫,阴雨连绵骤雨急降,筋疲力尽,道阻且长,旱蚂蟥噼里啪啦往人身上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