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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第5301-5350行) (107/180)

☆、五年

大雪很快盖住脚印与血迹。

温尔跌跌撞撞往山上跑。

这座山叫做嘉山,

是三区的最高峰,山上有一个电视塔,

是夜跑人的终点,

曾经她和林斯义跑过无数回的路线今晚显得如此难行。

翻过这座山,下面就是临街的马路。

排水渠里堆着厚厚的雪,温尔终于看到一排混乱的脚印将水渠冰面踩破。

如果这座山足够高,温智鑫就会体力不支在半途,

可惜太矮了。

她继续追踪,追踪了半夜,将这只苟延残喘的畜生堵在一个待拆的城中村。

温尔之前没来过这里,只知道是城区,下着大雪她没办法辩路,

只能在废墟上深一脚浅一脚,终于捕捉到他的黑影。

“温智鑫——”她绝望着,嘶声力竭,

“你毁了我!!”

她在雪夜里发泄着,怒吼着,

并让他滚出来。

温智鑫惜命,

不肯出来。

温尔就诱笑着,将身后的背包取下,

狠狠扔在雪地里,

“出来拿——都是金条,现金,还有首饰,

不要吗?”

他肯定会要。

温智鑫视财如命,曾为了钱杀死自己如花似玉的老婆,这个畜生,死一万次都不足惜。

温尔累了,她想一了百了,直接杀了他。

她当时在床上也是抱了同归于尽的决心,从他裤袋中掏出刀子时,用着觉得非常顺手,她在军校练过短刀,杀死一个人特别简单,她麻木,从儿时的经历起就麻木了,所以杀死温智鑫只是反射弧上的长短,她受到伤害,然后等了十九年才想起反抗,不过不要紧,总算不迟……

“温温,你放了哥……哥错了!”

“别叫我!!”

“温温!”

“哥哥错了,哥哥马上离开你的视线……”

“耳朵!”

温智鑫利欲熏心,还是为那只背包出来了,他已经强弩之末,被温尔按在雪地里,实打实一顿猛击,她几乎红了眼,想要用砖头砸死他……

“温温!”

“耳朵!”

最后是脑海中林斯义的呼唤阻止了她。

她趴在雪地里一阵无助哭泣,想到自己捅了他一刀,想到自己辜负了他的期望,想到自己没办法再跟他在一起……

良久,擦了泪,用温智鑫丢在林家的那根绳子,将他手脚绑住。

她重新背起包,一言不发走出去。

此时,天已微亮。

走了十来分钟,她才出了这片废墟,在一条已经开始早市的老街上,遇到一位早起买菜的老人家。

温尔问对方借手机,她手机忘在林家没拿出来,她得报警。

“小姑娘,遇到什么困难啦,告诉婆婆啊,是不是和爸妈闹矛盾啦?”老人家讲话很慢,语气充满好心。

温尔本来只有十九岁,平时被林斯义娇生惯养,鲜嫩的像颗水葱,只是这水葱此刻被污水污浊了的模样,令人生疑且同情,老人家的口吻仿佛这是哪家走失的孩子,她必须得主持公道和这家父母好好谈谈。

温尔却麻木,“我没有爸妈。”

“哎呦,那你怎么了?”老人家急坏了。

温尔说:“我需要手机。”

“好好好……”对方递出了手机。

温尔记得很清楚,是一部红色的按键很大的老人机,她打了110,对方问她怎么回事,她说遇到两个人打架,其中一个被捅伤,问了老人家地址后,再报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