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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第101-150行) (3/14)

十六岁的礼物就变成了狼毫笔——钟泽觉得这个礼物我喜不喜欢无所谓,总之他很满意。

满意的结果就是大量的抄写作业。

如果不是后宫待遇好得过分了,我甚至都要怀疑皇宫是不是缺抄写的文臣。

当然,虽然我对钟泽的做法深恶痛绝,但还是不得不承认,跟他的打猎能力比起来,钟泽的字画绝对是天下一绝。

据说,皇后临出门行侠仗义之前,还不忘从御书房顺走皇上的几幅没盖章的墨宝出去卖。

直到第二年各地给皇上贺寿,钟泽一脸扭曲的看着某地呈上来盖着各种花里胡哨印章的亲笔画。

于是笑嘻嘻地把官员俸禄削了一半——可怜的官员至今还蒙在鼓里。

我猜,钟泽不是生气皇后顺走他的墨宝,也不是生气官员把自己的亲笔画又进献回来,更不是生气那一堆花里胡哨的印章。

实在是那个官员的章盖在了钟泽题的小诗上。

嗯,我承认钟泽作诗的能力也不大行,但你明晃晃想用章把诗盖上就过分了吧。

好在,钟泽在作诗这件事上有点自知之明。

所以不惜被礼部大臣喷的狗血淋头,找来闲到养蛐蛐的太子太傅教我文史。

太傅大人刚听到要去后宫教娘娘,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钟泽也不恼,笑呵呵道:「太傅大人,您要想等太子,怕是要闲到下辈子去。往后几十年,您只能跟蛐蛐作伴了,遛弯带着蛐蛐,吃饭对着蛐蛐,晚上睡觉还捧着蛐蛐。阎王爷一瞧,哟,这是有执念啊,指不定托生成个什么……」

太傅大人看了眼手中斗掉两条腿的蛐蛐,头点成了啄米鸡。

要我说,读书人的思想真是稀奇古怪。

违背纲常,不行。

但为了下辈子还能做个人,就什么都行了。

也是蛮有趣的。

中秋夜皇上举行家宴,番邦姐姐撸胳膊挽袖子,给每位来宾做了一大桌子好菜。

唯独皇上那份她连手都没伸。

可怜钟泽到宴厅巡视的时候,直流口水,碍于面子又不敢动别人的饭菜。

只好装作漫不经心,在总管太监颤颤巍巍的目光下,连毒都不试,以极快的手速塞一片进嘴里,若有所思点点头,继续奔向下一桌。

我实在看他可怜,只好以自己跟番邦姐姐学的半吊子手艺,为钟泽布了一大桌子菜。

番邦姐姐知道了,也没说什么,只是命令小厨房把需要的原料都送到我这,又递给我几份菜谱。

那天家宴,钟泽吃得很感动。

当晚,就赏了我一篇超长的……他亲自做的诗。

嗯,字很好看。

我转头给挂在了茅房里。

番邦姐姐叫一串很长的名字,我是不大记得住,姐姐就让我叫她阿韫。

我问姐姐,她很讨厌皇帝吗?

阿韫姐姐坐在我身边,双手捧着下巴看月色,认真摇了摇头。

「他是个好皇帝,仁义,聪明,善良,比起阿爹,他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他不会因为我们忤逆他而生气,也不会随便听信任何人的谗言。……我不讨厌他,我敬佩他。」

「那姐姐为什么不肯给皇上做吃的?」

阿韫姐姐笑着摸了摸我的头:「……只是我的一点小脾气而已,再说,现在不是有你给他做吃的了吗?」

半晌,她收回手,怅然道:「他是个好皇帝,却不是一个合格的夫君……也许,是他还忘不了钟浅。」

我本以为「忘不了」大多是个很长的故事。

但故事也很简单。

钟浅是钟泽的远亲堂妹,岭广王的二女儿。

二人在青涩年华一见钟情,感情深厚。

可惜钟浅患了肺疾,两人相处短短两年,钟浅就离开了人世。

话本子中的故事向来精彩。

可是天灾人祸下的离别却往往简短到几句话就可以概括完。

那之后,钟泽没有找过任何嫔妃,也仅仅只是接受了母妃指给自己的正妻,和番邦塞进来的阿韫。

我猜,钟浅一定是个很好很好的姑娘。

才值得钟泽留恋这么久。

难怪,钟泽家宴那日对钟思哲格外宽容。

也许是看见弟弟,总会想起他的姐姐。

钟思哲明明刚十八岁,却恶劣得过分,真是可惜了他那一张俊秀的脸。

家宴晚上,说要偷偷带我去看牛郎织女星的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