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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第101-150行) (3/159)

沈毅将心神沉入脑海之中,一卷青竹书简在脑海中徐徐展开。

宿主姓名:沈毅

身份地位:白身

个人技能:岳家枪法LV1,岳飞力量LV1

个人物品:沥泉枪,潜水表,望远镜,急救包

个人天赋:迅攻

独有技能:洞察术【可以鉴定任何生物的属性,因窥得天机,每次使用需要消耗200点声望。】

个人修为:后天初期境界

功勋值:2000点声望值:600点

“功勋值和声望值有什么用?”

“当宿主在一个位面的修为得到提升,万界商城就会开启,积分可以在万界商城中购买宿主想要的一切东西,只要宿主有充足的功勋值和声望值,宿主想买什么,万界商城就会有什么。”

“宿主得到贵重物品,学到技能,发展后世科技,收服知名人物,装逼打脸,侠客之事都可以得到积分。”

潘凤跪在地上,见沈毅不言语,心中不安,道:“大爷,您是不答应小人追随您吗?”

沈毅一摆手,笑道:“……自是答应,不过你以后跟我混,称我大哥便是,快起来吧。”

潘凤见沈毅没有为难他,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哈哈一笑,“哈哈,俺生来命苦,无父无母,从小就是孤儿,连个兄弟都没有,能识得大哥,真是俺老潘三生有幸这里是幽州涿郡城七里外的一个小镇附近,大哥咱们现在去哪?”

“涿郡?天助我也!”沈毅嘴角微微一扬,同样一拍潘凤的肩膀道:“……小潘,我等不如一同去涿郡城游历一番如何?”

潘凤手中大斧往地上一杵,喜道,“甚好甚好,小弟早就听说涿郡城的猪肉甚是好吃。”

沈毅见这潘凤还知道涿郡的猪肉好吃,一挥手中的沥泉枪,大笑一声,“说起猪肉,为兄也有些饿了,那咱们现在就启程,去涿郡好好的吃他娘一顿如何?!”

“大哥此言,正合我意!”潘凤听到沈毅要带他去涿郡吃猪肉,眼睛里便冒出了亮光,说罢,便拿起地上杵着的大斧,准备跟着沈毅一起去涿郡城。

“救命啊……!救命啊!”

两人还刚走没多远,便见到一个婀娜多姿的曼妙女子身影,却有些狼狈和慌张的正朝这边跑来。

曼妙的身影渐渐近。

曼妙的身影渐渐近了,沈毅双眼微眯,看到这女子倾国倾城,不是旁人,正是之前他在湖中遇到的貂蝉,嘴角泛起一抹微笑,暗道:“这不是方才那骂自己的貂蝉吗?说什么不会放过我,现下却是被人追的如此狼狈……”

貂蝉一边跑一边还不时往后看,显然后面有人在追赶她,如若她看到前面的沈毅还不知道会露出何种表情。

“站住!站住!”果然,后面远远的还跟着三个气势汹汹,腰挎长刀,样貌古怪之人正朝这边追来。

这三个样貌古怪之人,是兄弟三个,都姓朱,人称衡水边上三只猪。

老大朱大牛身材如牛,皮肤黝黑;老二朱二狗,跑起路来,吐着舌头,在后面追着;老三朱三驴,声音如驴,不停的大喊着,“站住!”

沈毅听到这朱三驴那如同驴一般的叫声,微眯双目,再去看这三人的面貌,目露一丝哑然,暗道:“这兄弟三个的长相可真够奇葩的……”

潘凤却是大老远就认出了这三人,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连忙对沈毅低声道:“大哥……此三人是衡水三只猪,以绝世刀法闻名,刀法极快,杀人如麻,远近无人敢敌,很是不好惹,咱俩还是莫要管此闲事为好……”

“当然要管!这可是功勋值和名望!”沈毅自然不会看着貂蝉被贼人捉去。

潘凤有些不大明白,但还是点点头,像是给自己打气一般,道:“大哥所言极是!这帮鸟人就是欠揍……”说这句话,心里却很是没底,他觉得沈毅未必是这三人的对手。

貂蝉像只惊慌失措的小鹿般,跑到沈毅身前,想要求救时,抬头一看,却是那个登徒子,顿时愣住了,美眸中全是惊讶和羞怒之色,心中砰砰砰乱跳,又狠狠的横了一眼沈毅,暗道:“……想不到奴家终是难逃一劫……”

想到此处,眼角处不由得泛起一抹若有若无的泪光,更是把眼前的美人显的倾国倾城,让人怜惜。

潘凤见眼前这风华绝代的美少女不知为何狠狠瞪着沈毅,好像有大多仇一般,心下暗自奇怪,疑惑的挠了挠后脑勺,望了一眼沈毅,低声道:“大哥,你认识她?!”

“……嗯”沈毅一脑门黑线,翻了个白眼,微微点了点,嘴角露出若有若无的苦笑,心忖:“……老子不但认识……还该认识的都认识了……”

“……呔?!你等是何人?!不想死,就快滚!”这三个贼人见有人要坏他们兄弟的好事,喝骂一声,停下的脚步在空气中甩了甩。

凶恶的目光扫了一眼沈毅和潘凤,落在了沈毅手中长枪之上,见沈毅手中的长枪非同寻常,雕花纹路样样俱全,阳光照在枪尖之上,甚为耀眼夺目,非是武将用之不得,三人不由把沈毅当成了一名武将。

朱三驴发着驴一般的声音,望着沈毅,对朱大牛附耳问道:“大哥,此人可能是朝廷鹰爪,我等该当如何?……”

朱大牛手中拿着长刀,单手一挥,凶狠扫了一眼对面沈毅,面露不屑道,“呸!怕个甚,朝廷颓败,不足为惧,给他点颜色瞧瞧!”

第3.

破空

那朱二狗点了点头,嘿嘿一笑,露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唰的一声,拔出腰间长刀,大喝道:“他娘的,敢挡俺们兄弟的好事,俺们老大说了要给你点颜色瞧瞧!受死吧!”呵斥一声,便朝沈毅这边砍了过来。

这一刀来的太快,沈毅心中一跳,连忙执枪格挡,“铛!”的一声,挡下了劈来的一刀,心念快速转动,使出岳家枪法的挑刺,手中沥泉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然向前面持刀的朱二狗一挑。

只听“锵”的一声脆响,朱二狗的手中的长刀竟被挑落在地。

“啊……!这……”朱二狗倒吸了一口凉气,连忙往后一滚,捡起地上的长刀,跑到朱大牛身后,手腕有些微微发抖,脸色青一阵白一阵,极为难堪的小声道:“大哥,点子扎手!!”

朱大牛铁青着脸,有些举棋不定,低声对他左右两边的兄弟道:“……之前我便看出这小子是使枪的好手,因此才未妄动,放心,那美人跑不掉的。”说着,贪婪的目光又望了一眼貂蝉,咽了咽口水,喉结随之上下滑动。

朱二狗听见了朱大牛的话,眨了眨小眼珠子,细细品味,好像的确是这么回事,伸出大拇指,赞道:“高!还是大哥英明!那我们……”

“他娘的!怕个甚!看俺的!”而朱三驴大喝一声,一把拽起挂在腰间的血淋淋布袋,从里掏出一颗满是血水的心脏。

这心脏是他在不久前刚杀了一个人,从那人的胸口掏出来的,鲜血淋漓,似是还在微微跳动。

他笑着对沈毅三人喊道:“你们谁要吃这馒头,好香好热的馒头,还烫手哩!不吃,那我便吃了。”说着,便塞入口中,大口的吃了起来,那吃相好像是山珍美味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