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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第301-350行) (7/98)

王克敏﹑王揖唐前后给曹挂了顾问或“咨委”的空衔。但曹汝霖从不到职视事,也未参与汉奸卖国活动。日军特务机关长喜多诚一因而曾指责曹汝霖:

“为什么不出头帮忙,究竟做什么打算?”

土肥原计划失败了。

日本特务头子影佐祯昭

1939年5月失败的土肥原贤二离开上海虹口区东体育会路七号重光堂的“土肥原机关”。

就在同年同月同个地方,从重庆叛逃而来的汪精卫集团暂时住进来了。1939年5月,汪精卫集团住进东体育会路七号重光堂,不过原来设在那里的“机关”要改名为“梅机关”了。机关长也换了人。“梅机关”的机关长是影佐祯昭。梅机关的总部后改设在北四川路永乐坊内,影佐祯昭手下有特务50余人。

汪精卫集团这伙人怎么来的?

我们接着看下去。

第三章 河内惊魂

一、“和平运动”

汪精卫、陈公博、周佛海、陶希圣、梅思平在抗日战争开始后不久,就彼此联络,组成“低调俱乐部”对抗全民抗日的国家政策。接着,配合日本侵略军的进攻,发起了“和平运动”。

或许会问:什么“和平运动”?和平难道不好?

中国经历抗日战争的炮火。八一三一战,大半个上海被夷为平地,到处残垣碎瓦,数十万上海军民死亡。八一三战后,南京跟着失守,三十万无辜平民遭屠杀。中国人民经历深重的灾难,这种情况下,和平难道不对?

问题是,在回答这对不对的提问前,首先该向大倭国皇军发问:大倭国皇军怎么不待在自己的国家里“和平”,而漂洋过海跑到中国的上海南京、长江黄河来,到处杀人放火﹑开枪放炮﹑发毒气弹的?

强盗在翻墙砸窗入室抢劫前,平民家庭本来不就是十分和平吗?怎么倒是平民有义务向入室抢劫的强盗表示“和平运动”?而不是强盗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向中国人提问,为什么汪精卫主席的“和平运动”不好,是否能回答如下一个问题:

一个遭受大倭国皇军施暴威吓的良家女子是否应该停止反抗,发起“和平运动”来迎合强奸犯?

我们还是先看看,日本人的“和平条件”是什么,而与之相应,汪精卫、陈公博、周佛海、梅思平“和平运动”又是些什么名堂。

正在上海八一三抗战激烈进行的关头,日本侵华气焰十分嚣张。日本政府却在耍花招,欺骗国际舆论,对抗国联正在布鲁塞尔举行的会议。花招之一,就是散布“和谈”舆论。

那时,中国军队在上海的每一寸土地上抵抗日军,上海大部分还掌握在中国军队手里。而中国政府向世界呼吁正义,日本正受全世界舆论的指责。

根据中国政府的要求,国联在布鲁塞尔召开的《九国公约》会议。中国外长宋子文出席了那次会议。这次会议做出的决定,要求《九国公约》签字国制止日本对中国的侵略行径。

《九国公约》是什么呢?

1922年,列强为均衡对华利益而与中国一起签订的一项国际公约,那条约简称为《九国公约》。条约声明了“尊重中国之主权与独立及领土与行政之完整”的立场。同时也就归还山东和青岛主权做了规定。但《九国公约》本身依然是中国耻辱的一种象征。其中,令中国人内心难以平复的是:

条约要求中国政府执行“门户开放”、“机会均等”的原则。

“机会均等”原则是在中国土地上大家机会均等,而不是中国可以在别国的土地上享有均等权。

但是,即使是这种条约,日本人也要践踏。

由于日本是《九国公约》缔约国,它单方面发起侵华战争,违背《九国公约》的立场,也侵犯其他缔约国利益。

1938年,中国要求国联在布鲁塞尔召开的《九国公约》会议却正是运用了这略含屈辱性的“机会均等”的原则。要求《九国公约》缔约国根据条例制止日本对中国的任何单方面行动。作为弱国,中国人想利用《九国公约》来保护自己,实属无奈啊!但除此之外,又有什么办法呢?

《九国公约》的其他缔约国当然可以指责日本,抨击日本企图谋求单方面对华霸权而践踏了“机会均等”原则。

国联在布鲁塞尔召开的《九国公约》会议,对日本是不利的。

1937年10月21日,就在倭军继续向上海发动大规模军事进攻的同时,其政府为破坏《九国公约》会议,施展其“中日直接谈判”的外交伎俩。日本外相广田弘毅向德国驻日大使狄克逊表示:

随时都准备与中国直接谈判……

但在11月2日,广田弘毅秘密向狄克逊提出日本所要求的八项谈判条件:

(一)承认“满洲国”;

(二)内蒙古设立自治政府;

(三)在华北设置非武装地带和解决华北经济利益和权力问题;

(四)扩大上海非武装地带,并由国际警察队进行管理;

(五)关于放弃抗日政策,应实施我方(指倭方)在1935年南京

谈判时所提出的要求;

(六)协力防共;

(七)降低关税;

(八)尊重外国人的权利。

这就是日本的“和平条件”。

当时上海绝大部分还控制在中国军队手中。而这第一条到第五条分明是令中国亡国的条件。是企图巩固日本对已占有中国国土并实施殖民化。德国代表向蒋介石通报时,不敢说出口那条承认“满洲国”的条文,八条变七条。

可汪精卫一伙却联络和鼓动各省党政军政,要发起响应日本外相广田弘毅的“和平运动”。汪精卫一伙策应日本侵略的行动,给中国全民抗日的行动造成极大的破坏。

1938年4月,受汪精卫一伙的鼓动,云南省主席龙云与四川实力人物刘文辉等致函已经投降日本的伪北平临时政府委员长王克敏,声称将联络四川、云南、西康、贵州四省,组成反蒋联盟,发起“和平运动”。

二、梅思平﹑高宗武与《重光堂密约》

在举国一致投入抗日的高潮中,投降逆势也甚嚣尘上。

1938年1月11日,日本御前会议通过《处理中国事变的根本方针》。宣称:

如果中国政府不接受日本的条件,日本今后将不再承认国民政府,即不以其为谈判对手,而扶植新的“中央政府”,并与之调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