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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第1701-1750行) (35/81)
“娘的你你你……你TM混蛋。”我抖着唇语无伦次。
“我再问你一遍,”康子弦猛扣住我的下巴,让惶然失措的我正视他慑人的眼,“跑够了吗?”
我撇撇嘴,刚想倔强地摇摇头,可见他眼又是危险一眯,忙颤颤巍巍点点头,心不甘情不愿地嗫嚅着,“……够了。”
“下次还逃吗?”他挑了挑眉,声音充满危险蛊惑,“嗯?”
我牛脾气上来了,不吭声,心说这次老娘是栽了,下次可不会再重蹈覆辙,我不逃我方亮亮的“方”字就倒着写,我不逃才怪。
康子弦仿佛察觉到了我这短暂几秒的抗争思想,唇角微微一勾,笑了笑,那眼神中的邪魅让我头皮麻了麻。
他笑得像个魔鬼,一手把玩着我那傻大姐辫子,突然俯身在我耳边轻柔说话,“哦,我怎么给忘了,我们的方警官不光擅长骗人,逃跑的功夫也是顶呱呱的……不过怎么办呢方警官,最近我老是跟邓垅有工作来往,我怕哪天我做梦说漏了嘴,当着邓垅面把什么人交代出来也不一定……”
“你……”我握紧拳头,怒从心底起,“姓康的,禽
兽,混蛋,你居然拿东子威胁我?”
面对我的破口大骂,他扯出丝凛冽的淡笑,眼睛眯了一眯,说,“方亮亮,记住是你先逼我的,究竟是谁混账在先你应该最清楚,怎么?忘了自己干过什么了吗?放心,那张纸条我还留着,见了它,想必你什么都记起来了。”
我的脸火辣辣,红着脸嚷嚷着,“喂康子弦,你混账那么多次,就不许我也混账一次啊,你你刚才非礼我的事我还没跟你算呢。”
他忽然一笑,“那也是你逼我的。礼尚往来,我也要让你尝尝生气的滋味对不对?”他顿了顿,笑容突然变得有些坏坏的,“还有,我哪是非礼你,我只是帮你取暖,你看你的脸都红了,这种取暖方法是不是很有效?”
眼前这俊美男人的笑脸,突然让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认输了:所谓山外有山,厚脸皮外有厚脸皮,我方亮亮输了。
那么害羞的事情被他一说,猛然间就天经地义了,我哭笑不得,而他紧扣着我的下巴,眼中像是有一丝温柔要溢了出来,柔声说,“知道吗?事实上不用等我到八十岁,九天,隔了九天我们就碰上了。”
“方亮亮,你跑得再快,也逃不开命运的安排。所以把你的小聪明给我收起来。”
康子弦温柔的恐吓我,我被他震得有些六神无主,只好瘪三似的怏怏问道,“那个,咳咳,你……你都知道了?你……怎么知道的啊?”
从他刚才唤我“方警官”时,我就预感到他已经知晓我的身份了,他娘的他也够神通广大的。
“你以为我昨天碰到你,今天会任由你编个遇到双胞胎妹妹的事糊弄我吗?”他一脸的不以为然。
遇到一个更聪明的人,并被无情拆穿的感觉很不好,称得上糟糕透顶,我无言以对,冷哼一声不说话。
他倒是话多了起来,眼微微眯着,嗓音明显愉悦了几分,开始教训我起来,“还说什么给我当花童?你都二十四了还想当花童?”
我眨了好几下眼,突然想恶心他一下,虚假笑了笑,故意阴阳怪气说,“康叔叔,少挑剔了,我愿意给你和叶老师做花童已经很不错了。”
话音刚落,空气中的温度陡然降了下来,康子弦突然倾近我,他的身影罩住了天空的光亮,我只觉得乌云压顶,他冷冷开口,“方亮亮,你听过新娘子去做花童的事吗?”
“啊?”
康子弦说这句话的时候,一道狰狞的闪电正划破天空,而我但愿自己此刻被雷劈中。
我彻彻底底的懵了。
我……我这是被求婚了吗?
见我张口结舌不能动弹,康子弦也有点尴尬,过了好一会才绷着脸很不自然地解释说,“今天是愚人节。”
我听罢,两眼一黑,全身骤然放松,有种死去以后又活过来的重生感。
大雨天的,我觉得我流汗了,刚才的事实在太悚然听闻了,面前的男人也太匪夷所思了。
我刚活过来回过神,男人已经牵起了我的手,又换回了冷若冰霜的脸,语气不善,“还愣着,你想我陪你淋雨到什么时候?”
我瞅着他牵着我的手,全身肌肉僵硬,还是站着没动。
“呃……”
“还愣着干嘛?你这身打扮想让我长针眼是不是?还有,”他突然戏谑地看着我,然后把不怀好意的目光对准我胸口某个部位,“我说,棉花里都是水,你不觉得很重吗?”
我,“……”
喵喵喵
我扭扭捏捏被康子弦牵着走,大庭广众之下,我对这样的亲密很不适应,使劲摇挣脱开他牵着我的手,我又掰又扯的,可是他的手劲很大,我觉得我的手都快被他碾碎了。
我和康子弦刚才还在雨中上演一出精彩的街头追击,像是精彩的警匪片,可等他的手绑架了我的手后,雨势突然小了,天空开始下起毛毛小雨,我跟这男人在细雨中牵手走路,怎么看怎么像一出甜腻的琼瑶剧。
敢情老天爷这会想看琼瑶剧了,可话说回来,我这女主角可不配合,因为我看这个男主角不顺眼。
我扯着我的手,嘴上也不闲着,“喂,康子弦,你放手放手,我是狗吗?让你这么牵着走……”
我嘴里低声咕哝,“我们又不熟,很奇怪的好不好……”
他手紧了紧,沉着脸回头瞪了我一眼,“狗都没你溜得快。”
我脑门冒青烟,有些恼,嗓门也提上去几分,“喂,姓康的,上回说我是蟑螂,这回说我连狗也不如,行行,我承认自己是动物可以了吧?我跟你这种高尚人类不配站一块,那算我求你了,您高抬贵手,放我这动物一条生路,你也省得长针眼……喂!!你倒是放手呀。你遛狗啊你?!”
我拉拉杂杂夹枪带棒说了一堆,像个带刺的刺猬,可这康子弦依然故我,只是回头冷笑撩下一句,“你错了,我不高尚,我不想放你生路。”
我一听,当下差点翻了白眼,晕厥过去。
有水滴从我额上缓缓滑落到我的眼睫毛,也不知道那是雨水还是汗水,总之我看不太清楚了。
以前小的时候,我总是天真地把人设想得很简单,坏人永远是邪恶的,好人永远是善良的,长大工作以后,见多了社会的阴暗,由着那些或冷或暖的画面矫正自己小时候形成的世界观,小偷们有些是天生好逸恶劳,有些则是自小被胁迫误导,甚至于那些十恶不赦的杀人犯的背后,也总有一段凄凉的故事,可是等他幡然醒悟时,社会已剥夺了他自我救赎的机会。
锻炼了几年,我以为猴哥将火眼金睛这门绝技赐予了我,我能看得通透了,可是面前全身湿透的高大男人,却又突然让我糊涂了。
他一会儿给我灌迷魂汤,一会又喂我断肠散,一来二去反反复复的,把我给毒瞎了,我看不清楚他。
我不傻,我依稀感觉得出他对我有好感,所以上次他才会破天荒的登门探病,顺便再冷嘲热讽挖苦我一番。
如果有人问我:一个人喜欢你,因为喜欢你,所以他很喜欢踢你,你会作何感想?我想我会直截了当地回答:那人变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