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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那头的霍临笑了笑,寒暄了几句之后,这才说道:“你上次回国之前让我在城西帮忙找的那套房子,我找到了,也帮你给买下来了。”
“嗯。”司聿忱表情寡淡,的眼底蕴着冷淡的慵懒:“回头你把钥匙给我,我让人把家具搬进去。”
霍临是他的表弟,回国之前,他就给霍临转了一笔钱,让他亲自去把兴城城西帝景御都的那间公寓给全款买了下来,已经装修好了的,直接搬进去住就行。
听了司聿忱的话,霍临再也忍不住了。
他收起吊儿郎当的语调,声音带了一丝冰冷:“哥,你别以为我什么不知道啊,你让我买的那套公寓,就在虞晚住的那间房子的对门,是不是?”
闻言,司聿忱神色一凛,眸光微动,薄唇抿成直线,并没有说话,到了停车场,他沉默地走到了自己那辆黑色的宾利面前,然后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霍临依旧喋喋不休:“哥,不是我说你,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放眼整个娱乐圈,长得比虞晚漂亮的也不是没有,你这又是何必呢?”
霍临从虞晚刚开始和司聿忱谈恋爱的时候就不喜欢她了,这女人长得就一脸狐狸精样,像是一个妖精,高中的时候就一直缠着司聿忱勾得他没了魂魄。
在所有人面前,装得那叫一个乖巧温顺,在他面前,则立马原形毕露,凶得像只母老虎似的。
霍临当时被气得不轻,问虞晚为啥这样对他,她却说,不为啥,就是单纯看他不顺眼而已。
所以,为着这个,他没少在司聿忱面前说她坏话,说她心机深沉,装模装样,可坠入爱河的司聿忱又哪里肯听?霍临只能在背地里气得咬牙切齿。
“哥啊,你怎么还对她念念不忘啊?你忘了她当年是怎么对你的了?一点儿也不理解你。”
第14章
回忆
霍临越说越气:“她明知道成立一个乐队是你的梦想,还要无理取闹,让你临出国前还不得安生,这算什么?哥,她究竟哪里值得你这样啊?”
“够了,别再说了。”
司聿忱冷冷地打断了他说的话,深邃漆黑的眸子里情绪不明,话中是淡淡警告:“当年的事她没有错,是我先对不起她,抛下她一个人。更何况,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
“哥!”
霍临气结,还想再说些什么,可谁知司聿忱凌厉的半边侧脸轮廓隐在黑暗中,眸色微沉,许是听得有些不耐烦了,直接把电话给挂断了,懒得再和他废话。
结束了通话之后,司聿忱随意地将手机扔在了副座上,然后伸手揉了揉眉心,眼神非常冷峻淡漠,整个人看起来异常的沉郁不驯,不近人情。
的确,当初最先招惹他的那个人是她,可如今,割舍不下的那个人却变成了他……
但其实,五年前发生的那件事,确实是他对不住她。
是他一意孤行和峥嵘签了合同,然后二话不说去了韩国那边深造,连考虑的时间都没有给她;也是他,为了追逐自己所谓的梦想,而迫不得已抛下她一个人。
历历往事不断在脑海浮现,想到这里,司聿忱的喉咙不由得有些泛苦,他不知道,那个看起来倔强至极的姑娘,究竟是如何度过那段没有他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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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楼下,虞晚赶紧拨通了邱筱语的电话,问她现在在哪里。
邱筱语结结巴巴:“那个,虞爷啊……”
“少废话,你人呢?快过来接我。”虞晚说着,有些不耐烦地整理了一下额前的碎发。
她的长相本来就属于明艳张扬的那种,这会儿在楼下一站,立即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再加上她这一身拉风的打扮,几乎让人以为,这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女明星呢,有些人甚至已经忍不住想要拿出手机拍摄或者上前搭讪了。
“虞爷,你别生气,我刚你去到那个训练室之后,就收到了之洲哥的电话,他说公司突然召开紧急会议,然后我就火急火燎地赶回了公司去了。”
邱筱语说着,声音越来越小。
听了她说的话,虞晚先是一愣,很快就被气笑了:“所以呢?邱筱语啊邱筱语,这就是你抛下我一个人,自己先回了C.R的理由吗?”
C.R影视唱片传媒,正是虞晚所在的那个娱乐公司的名字。
它旗下几乎捧出了好多的明星和艺人,歌手却很少,虞晚就是其中一个,但一直都不温不火。
其实最根本的一个原因,还是因为她懒。
而且她又不缺钱,写歌只是全凭自己的喜好和兴趣,身为兴城最大的服装产业公司虞氏集团总裁虞彦的妹妹,说白了,虞晚进娱乐圈纯属就是来玩的。
当然,她自然也算是一个半路出家的歌手,因为她读的大学既不是音乐学院,学的专业是计算机专业,也和音乐根本沾不了边儿。
她学音乐,当歌手,完全就是为了那一个人。
想到这里,虞晚的眼神不由得一黯,有些烦躁。
她直接无视了电话那头邱筱语的道歉,挂断了电话。
此时的太阳有些猛烈,虞晚用手提包遮挡着阳光,及腰的长发蓬松卷翘,色泽光鲜,金银细软养出来的美人,举手投足间,贵气逼人。
现在人来人往的根本不好坐公交,她正想打电话让自家的司机来接她回去,然而就在这时,从不远处驶来一辆宾利,停在了她的面前。
第15章
克星
虞晚蹙了蹙眉,正打算离开,可谁知道那辆宾利驾驶座的车窗忽然缓缓降下,男人锐利深沉、内勾外翘的一双丹凤眼瞬间映入了她的眼帘。
来者居然是司聿忱。
见此,虞晚的心头不由得猛地一跳。
不是,他不是走了吗?他怎么还没走!还有,他不是火得可以和顶流男星相比的当红歌手司神吗?大庭广众之下,这么张扬真的好吗!?
“虞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