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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第2051-2100行) (42/55)

都说无人理解的人最孤独,在陈非眼里这简直不算什么。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给自己安上了无脑大小姐的人设,所有人都自然而然地接受了。最初似乎是怀着捉弄大家的心情,装作“哎呀,我连这也不知道呢”的样子。可是表演开始了,也没有人在看。化上小丑妆,别人就以为她本来长这样子。甚至连“哎呀,你为什么长着一个红鼻子”这样的感叹都不舍得发出。

最孤独的,大概是这种时刻吧。

就比如现在,明明化着很浓艳的妆,辣椒色的口红重涂,眼线飞到头发里去。脸上如同画布般涂上了油画的色彩,原本清秀的五官几乎完全变样了。裙子是露肩露背露腿,性感到马上可以去酒吧猎艳。干点富二代该干的事——她点着镜子里自己的脸,无声地嘱咐道,那些他们都以为你会干的事,去挥金如土去放纵情感和欲望。现在多么应该在酒吧,而不是待在一家可笑的咖啡馆的厕所里。

她横起眉,与对面同样横起眉的自己对峙了一会儿,又软化下来。装样子总是装不像的——只能接受她就是沉闷无趣而心怀鬼胎这一事实。回顾曾经度过的二十多年人生,令人满意地顺利而且平淡。在贫瘠的感情生活中也是如此,无非是十几年如一日的倒追。女追男这种事情,要么就是成功,要么就是失败。女人虽然是有耐心的动物,也不见得能让爱情的小火苗在黑暗中燃烧十来年。战线能拉得这么长,只能说明追求的一方缺了一点激情。如果投入确切的情感,心情轻易随着对方的举动而波动,精力很快就会消耗完,根本坚持不了这么久。

只有如她这样,被假以辞色也不会激动地睡不着觉,被漠然相对也不会失落懊恼以至于自暴自弃,才能够顺理成章地在倒追的征途上坚持下去。

君子逐鹿,讲究的是追逐的过程。鹿本身,反而是不重要的。就比如陈非其实从没想过真正和他在一起的场景。他是鲜活的,有血有肉的,时不时在眼前晃荡(究竟是谁在谁眼前晃荡——)并散发着新鲜荷尔蒙的人,可是陈非几乎没有幻想过他们拥抱,亲吻,纠缠打闹的情形。望着他时心头涌起的情感好像仅限于欣赏,钦慕,最多有时怜爱得想摸一摸。除此之外便没有了。幻想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她一次都没有在他身上使用过。

“我是喜欢他的,对吧?”她小心地用双手端着两面雕花的透明玻璃杯。杯里盛着琥珀色的液体,是没有掺一滴水的威士忌。

她终究还是出现在酒吧里。这样的夜晚不适合一个人过。她不指望有另一个灵魂来消解内心的孤独,但至少可以有一个能进行日常会话的躯体。唯一部分了解她的真实性格的方昱无疑是最佳人选。

“对什么对——”方昱撑着头看她,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你知道喜欢是什么吗——或者说,在你的生命里,确切地有过这种情感吗?”

“要是知道,我也不会问你了。”陈非沮丧地道。

“怎么,打着喜欢人家的旗号,干尽了坏事,良心终于有点不舒服了?”方昱往杯子里倒了点酒,瞥她一眼。

她眼神飘忽了一下,咕哝道:“我干什么坏事了……”

“所以你承认,说了那么多年的喜欢都是闹着玩的?”方昱摇头道,“呵,女人……”

“当然——当然不是!”陈非决定为自己正名,“我有喜欢的作家喜欢的书喜欢的饮品,还有音乐运动电影科学家……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呢?何况,何况,我都这么大了,哪怕我不懂得喜欢是怎么发生的,难道荷尔蒙不会教我做事吗?”

方昱,一个通常以包装精良的狡诈商人形象出现在陈非面前的人,忽然摇身一变,在这酒吧的昏暗灯光下化作了循循善诱的心理咨询师:“那你自己能不能分得清,你所谓的喜欢,到底是一种喜好,还是一种倾向——你选择一首歌曲,是因为打从内心里就想听,还是因为它是所有可选项中你内心排定的最优项?或者说,你失去一样喜欢的东西时,是忍不住花费一些时间,哪怕一秒,去哀悼,还是毫不犹豫地找寻其他的替代项呢?”

第二十六章

陈年旧事

陈非倒吸了一口凉气,看方昱的眼神古怪起来。她干巴巴地解释道:“我当然——当然总是满怀着遗憾的。”

“那就是完全无动于衷了。”方昱的神情里充满严肃,仿佛一个接待门诊病人的精神科医生,问着“你有这种症状多久了”之类的话。陈非不高兴地理了理头发,迅速回顾着跟方昱有过的对话,尽力检索到底哪里露出了马脚。古人说多智而近妖,果然如此。她只是跟方昱同学了两年,合伙扶持过也搞垮过一些公司,顺便赚了点外快而已,他是什么时候把她看透的?

“其实也不难看出来。”仿佛又一次猜透了她心里的问题,方昱不紧不慢地道,“你的伪装功夫其实很差劲,只不过你身边的人眼力都不怎么好。而且你在我面前,本来就没有刻意掩饰什么。”

确实她在美国的时候,趁着天高皇帝远,在新的社交圈子里非常放飞自我。只是想不到方昱一个思维方式跟老美无限接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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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心思这么细腻的一面。不过也不奇怪,西方很多人信奉精神分析那一套,方昱耳濡目染,指不定还是某种心理学流派的忠实信徒。

“的确我对身边的事物没有什么执著的偏好啦,”陈非想了想,认真地说道,“但是季越对我来说恐怕还是有些不同。他不是说换就能换的。”

“因为在你眼里,别人跟他都不是同一个物种,找起替代品来会很困难吧?”

陈非稍微迟疑了一下,“要说不是同一个物种也太夸张了,不过他的确有不可替代性。性格啊,头脑啊,蕴藏着在别人身上找不到的东西。”

“所以你说他是你的月亮?”

“这你都知道?”陈非吐出一口长气,比出枪的手势,枪口顶在他的额头上,“说,你还知道朕的什么事情?”

“放心,我对你的证券账户、存款数额和不动产分布都一无所知。”方昱举起手来,眼睛里闪着亮晶晶的狡黠的光。

“光是藏住了那些有什么用啊,”陈非郁郁道,“这算是给我留了条底裤吗——以你的专业水平,要查那些才是易如反掌吧。”

“或许,算是给你留了顶帽子?”方昱举杯饮了一口,继续揶揄道。

“真是魔鬼啊,魔鬼。”陈非捂住脸,大口地喝着酒。烈酒一路冰凉地滑到胃里,又慢慢烧起来。

“我虽然在喜欢他这件事上撒了一点小谎,但也不算做了坏事吧?”她还在纠结这一点。

“当然不算。”方昱的语气极为肯定,“若是他因为你表达出来的喜欢而反过来对你产生了什么感情,那或许是有点理亏——但是,像他这种如同机器人一样由内在逻辑驱动的人,根本不会为此受到影响。”

“你又知道了?”陈非的额头皱起来,“说得好像你认识他一样。”

“的确认识,不过只见了几面㛄婲而已。”方昱道,“人的性格,往往第一面就可以看出来——尤其是对于像你和他这样,根本不试图隐藏自己的人。”

我那是不试图隐藏自己吗?我都穿着小丑的衣服示众了!季越也是尽量低调的人吧——她联想到他几乎不玩任何社交软件也丝毫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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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生活的兴趣,连说话都只透露必要的信息。

“不管怎么说,有许多事情,本来是过界的,但是有了‘喜欢’的噱头,就理所应当了。”陈非承认道,“而且,只是单方面的喜欢就够了。”

“所以你坚持说喜欢他,只是觉得这样很方便?”方昱坐直了身子。

“不知道。”陈非摊手道,“我——说实在的,即便我是有伪装的成分,也不是因为有什么目的——”

但似乎间接获取过一些利益,方昱心道,当然不敢说出来。此事是个大乌龙,搞得他们的关系一度降到冰点,直到他这次来中国才略有缓和。那件事也让他看出来,季越在陈非心里的确是很重要的存在,其他人跟他比起来,都可以毫不犹豫地舍弃掉。当初,不过借着信息差让季越吃了一点小亏,陈非就气得立马跟他绝交,在好几年后的今天才勉强破冰。她对他的感情也许很复杂,却不容置疑地深厚。

那么季越对她呢?方昱说不上来。他跟季越确实没见过几面,但并不意味着他对他不甚了解。恰恰相反,他私下里没少研究过对方的履历。人生的每一步都走得顺利而且漂亮,这是方昱对季越的评价。甚至像是按照设定好的程序在走,时间线准确无误,从不让人失望。方昱对季越做的一切调查,都是在餐桌边喝着红酒完成的,不久后他就亲手在这份完美的履历上制造了一个小小的破绽。原定于当年十月上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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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资金问题被迫取消计划,引发了大量客户的质疑,甚至有股东出走。这一系列事件直接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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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展倒退两年,季越的事业也头一次遇上了低谷。后来他在欧洲闭关数年,带领研发团队研究出了变革性的新技术,才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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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居上成为行业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