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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第151-200行) (4/62)

她的姿态很悠闲,半躺半靠的坐在躺椅上,左手执书,右手支着下巴,黑玉般的眸子专注的在书页上移动,淡粉的唇瓣微微抿着,那种神情很……动人。

沈君常眼眸呆怔,手中茶水清香四溢,他却浑然不觉,他第一次发现原来女人在看书的时候也很美。

“你怎么了?”宁安岚伸手去翻页,不经意的看见他呆瓜一样的表情,不禁疑惑这个男人又怎么了。

“啊,没、没什么。”沈君常慌张的三两口喝光一杯茶水,然后傻笑,“宁姑娘真的很喜欢看书。”他自己对书是没什么好感的,从小看到书上面密密麻麻的字就想睡觉,还是被人逼着才看完了一些书。

宁安岚合上手中书,垂眸淡淡一笑,浓密纤长的睫毛覆盖了所有神色,“只是以前留下来的习惯。”上辈子她就是个书呆,或者用个流行点的词语来说,就是个宅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躲在家里大多与书为伴,是个孤僻不讨喜的女人。

况且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世界里,她唯有从书本里寻找信息,以尽快的熟悉这个世界。

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女人,如果处在陌生的环境里,就会感到孤独和无助,只有熟悉这里了,她才能找到一点点的依靠。

只是依靠,而不是归宿——在这里,没有让她留恋的东西。

“以前?”沈君常眨眨眼有点好奇,“宁姑娘以前住在哪里?”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子吗?所以认识很多字?

宁安岚乌黑的眼眸波澜不兴,“你忘了我说过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吗?”这是真话也是假话,她记得的是宁安岚的过去,但这个身体的主人的过去她真的完全不知情。

沈君常一拍头脑,笑容明朗没有一丝怀疑,“是呢,差点忘记了宁姑娘自受伤醒来以后就不记得从前的事了。”她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忘了,“宁安岚”这个名字还是她醒来之后自己取的。

宁安岚凝视着他淡淡一笑,“还要谢谢你的救命之恩。”虽然生与死对她来说都不大重要,只是,活着的话,也许能够遇见妈妈说过的“那一个人”,即使她从不曾相信有那么一个人存在。

沈君常看着她的微笑又有点脸红,不自在的转开了眸子,“举手之劳而已,宁姑娘不必再三言谢。”醒来那一日她就已经谢过了,况且这段日子她为他洗衣做饭照顾他的起居,他才应该感谢她呢。

这个男人很容易害臊,似乎很腼腆很善良,但是……宁安岚再次打开陈旧的书卷,遮住了深黑的眼瞳,但是她不可能这么容易相信他,因为这个男人身上也藏着许多秘密——她看的出来,因为他们是同样怀有秘密的人。

他隐瞒着她,她欺骗着他,他们本就是两个演戏的戏子,无论是出于善意还是无奈。

入夜之后,望安村里就十分宁静,在屋子里能够听到山野中有夜虫唧唧,从开着的窗口望出去,除了村里还零星亮着的几盏灯火,就只有一片闪亮的星子。

宁安岚挺着腰杆坐在案上,左手压着粗糙的浆纸,右手执着蘸满墨汁的毛笔,凝神静心,一笔一划的练着字。

练毛笔字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手势已有些生硬,如今却要重新拾起来了,不通文墨在哪个时代都不是一件好事,总有需要用到的时候。

“咔咔”,耳边忽然响起敲门声,宁安岚没有停笔,只应了一声:“进来。”这屋里除了她之外就只有那个沈君常了。

果然下一刻就见沈君常推门进来,手里捧着一件深蓝色外袍。

“宁姑娘,抱歉这时候还来打扰你,”沈君常其实是见她房里还亮着灯才敢找过来的,有点羞窘的摊开手中衣,“这袖子掉了一点线,你帮我缝上可好?”他在箱子里找来找去,就找到这么一件还算体面的衣服了,明天小狗娃满月酒,还是应该穿的整齐一点,以示礼貌和重视。

从前他衣服扯破了,都是拜托村里上了年纪的大婶大妈缝补的,但宁安岚却说,这种小事就不要麻烦别人了,交给她就好。

自那以后,他也就厚着脸皮把饮食起居都交给她打理了,就像……一对真夫妻一样,相敬如宾。

沈君常看着正低头缝着袖子的宁安岚,她白皙的脸在烛火的照耀下是一种透明的浅红色,微微晕红的色泽使她看起来忽然有点妩媚,那是一种他从来没在她身上看到过的风情。

宁安岚总是冷静的淡然的,仿佛没有事情可以让她生气,让她在乎,沈君常有时候觉得她很近,有时候却觉得她很远,飘飘忽忽,无法掌握。

沈君常凝视着眼前这如烟如岚的女子,神思慢慢飘远,不知有没人能够真正的把她捉在手里,让她真正开怀的笑一次?

作者有话要说:小白小时候[img]xz_3.jpg[/img]

满月酒

今天的望安村比往常更加热闹,因为今天是王妈的孙子小狗娃的满月酒,几乎全村的人都提着礼物来祝贺了,王妈家里和门前的空地上都挤满了人,无论大人小孩脸上都洋溢着欢喜的笑容。

所谓礼物,大半都是从自家带过来的吃食,比如一只鸡一篮鸡蛋或者一些新鲜蔬果,因为这里距离镇上路途很远,而且家家也不宽裕,没有新奇昂贵的东西可送,就送一些自家产的东西以示庆贺。

沈君常和宁安岚也在半个时辰前就来到了,除了礼物还带来了小白。

小白在村里也是熟客了,一出现就被一群小孩团团围住,被一只只小手揉弄着毛发或者被当成狗狗骑在背上,也不能生气,气闷的瞪着圆通通的虎眼趴在地上装死。

而沈君常和宁安岚除了带来一篮子干羊肉外,还送了小狗娃一个很新奇的小玩意:拨浪鼓。

小狗娃的爹娘还有王妈都在屋里准备饭菜,所以小狗娃由他的爷爷王大爷抱在手里,小狗娃身上穿着一件簇新的红棉袄,衬得小脸蛋红彤彤的,加上咕噜噜的大眼睛,十分精灵可爱。

此时他圆亮的大眼睛正盯着爷爷手里的东西,不时的伸出小手啊啊的叫几声,看来是很想拿来玩一玩,不过他力气太小拿不动,于是王大爷没有给他。

王大爷看着手里精巧的拨浪鼓,轻轻的转动几下,那两颗珠子就敲击着鼓面发出咕咚咕咚的响声,十分有趣。

“阿常,你这小子不仅会做桌椅台凳,连这种小孩的玩意也会做了啊。”王大爷眉毛很长很浓,下排牙齿缺了一个,所以说话有点漏风,但是听起来很亲切。

沈君常身上就穿着昨天找出来的那件深蓝色袍子,跟平时的短衣长裤的利落装扮有点不同,显得多了一分儒雅,但眼神和笑容还是丝毫不变,依然浸满了阳光,让人一见即生好感。

“王大爷,你就别取笑我了,这东西可是我、我媳妇想出来的呢。”沈君常差点习惯性的叫出“宁姑娘”,幸好及时改了口:在人前,他们可是一对夫妻,没有夫妻会叫的那么生疏。

王大爷有点惊异,那浓长的眉头抖了一抖,又看了看手里的拨浪鼓,“你说这是你媳妇想出来的?这可不得了了,我活了一辈子都没见过这种玩意呢。”

沈君常掩饰的笑道:“我媳妇就是爱看点闲书,她说是偶然从书上看来的呢,你别见笑。”其实一开始他也很诧异,不过还是听着她的解释,一步一步的把这个从来没见过的东西做出来了。

“哦,书上看来的呀,”王大爷活了几十年也没看过几本书,对那些识字爱看书的人总有几分敬佩,于是不由得信了几分,重新露出一个笑脸,“哎,你媳妇呢,怎么没看见?”他媳妇很少来村里,大伙都对她好奇的很呢。

沈君常转身一指不远处那个角落,宁安岚正和一个穿鹅黄色衣裙的小女孩在说着话,那女孩大约十岁,扎着两根小辫子,一张脸清清秀秀可是神情有点畏缩不安,仿佛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吓着她。

那是山英的妹妹二英,两姐妹跟她们母亲一起,就住在王妈家的隔壁。

宁安岚低头看着这个拉着自己裙边的小女孩,有点无奈的叹了口气,她一向都没有什么人缘,小孩子也不喜欢自己,为何这个叫二英的孩子却喜欢缠着自己呢?难道就因为上次来村里的时候,顺手把摔倒在地的她给扶了起来?

虽然没什么耐心哄孩子,但是对着这么一张可怜兮兮的小脸蛋,她也摆不出冷脸,只好僵硬的伸出手摸摸她的头,尽力做出柔和的声音,“二英,怎么了?”

二英垂着小脑袋,连两条本来活泼的小辫子也显得垂头丧气,细如蚊呐的吐出一句:“昨天……阿娘打……打姐姐……”二英自己也不明白为何会对宁安岚说这些东西,但孩子的本能让她靠近她,她一直记得宁安岚把她扶起来的时候,虽然脸色冷淡,但一双眼却是温和的。

宁安岚一愣,继而眉头一皱,蹲下身把二英冰凉的小手包在掌中,凝视着她犹有余悸的小脸,“你娘有没有打你?”听说胡大姐中年丧夫,脾气暴躁,一个心情不好就会打骂山英二英两姐妹,王妈虽然经常过去劝解,但防不胜防,也管不了那么多。

二英摇摇头,黯淡的眼里含着泪,说话断断续续带着细细的哽咽,“没有……姐姐挡了……姐姐手臂……肿了……”

宁安岚淡然的黑瞳里闪过一丝愤怒,又迅速消失,这是人家的家务事,她以什么身份来插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