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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第1451-1500行) (30/62)
向京城出发
夜晚,依然是月明星稀,只听到虫鸣啾唧,这时刻宁安岚已经入睡了,沈君常的房间里却依然亮着灯,他已经收拾好包袱,明天随时可以启程了。
这时候他本应该躺在床上睡觉了,但他却蹲在一个箱子前,久久的没有动作,那箱子古朴凝重,翻卷的祥云纹,威武的麒麟,麒麟的双眼还描着金漆,一派华贵庄严的气息。
这箱子,本就是皇家之物,而麒麟,正是日弘国最为崇尚的神兽,但凡皇家之物上几乎都有这种纹饰。
沈君常沉默许久,最终还是缓缓的打开了箱子,沉重的木盖子一打开,就有一种陈年的古旧气息扑面而来,似乎这盖子一开,露出的不仅是箱子里面的东西,还有许多久远的故事。
箱子里躺着一套斑驳的铠甲和一把盘旋着青龙的长剑,两件东西上都沾染着点点暗红色的痕迹,也许是锈迹,也许是……干涸的血迹,对于沈君常来说,这都是一些太过沉重的东西,无论放下还是拿起都需要极大的力气。
铠甲对他来说是没有用了,他不会再有机会穿上它,当那一夜他独自一人从军营里离开,他就一辈子都要背上“逃兵”这个万人辱骂的罪名。
沈君常伸出手,缓缓的握住了那把剑,入手感觉沉重冰凉,又有一种久违的熟悉和兴奋感,仿佛时隔多年与一个故友重逢,百感交集。
这就是曾与他一起出生入死的战友——苍龙剑。
沈君常的手顿了顿,最后还是把苍龙剑从箱子里提了出来,剑柄上青色的剑穗晃了一晃,复又平静下来。
然后结实的盖子再次被合上,轻微的一声闷响,又把所有的过去都关在了黑暗中。
第二天一早,太阳刚升上山头,宁安岚便准备好了干粮和水囊,喂好了小黑——小黑就是拉马车的黑马,沈君常给起的名。
小白小黑,沈君常取名字的天赋仍然是低到极点。
宁安岚照例是一身方便动作的窄袖襦裙,先行把自己的包袱提上了车,车厢不大不小,可以并排躺上三个人,左右两边各有一块低矮的坐板,上面铺着一层厚而柔软的垫子。
宁安岚还拿来了两床被子,被子可以拿来背靠,加上入秋以后天气会慢慢变冷,也会用到。
把东西准备妥当,宁安岚提着裙摆下了车,正想去叫那个贪睡的男人,一抬头却见沈君常已经从走廊上出现了。
沈君常一身深蓝色的短衣长裤,同色的束带勾勒出劲瘦的腰身,腰上还斜挎着一把古朴的青剑,他按着剑大步走过来,身姿挺拔,竟有几分侠士的气概。
如果当年沈君常没有去参军的话,也许今日的沈君常真的会成为一名侠士,就跟展游一样,遨游江湖,自由无拘。
“宁姑娘,早!”沈君常咧开灿烂的直逼太阳的笑容,昨夜睡的晚,如果换做平时他肯定要赖床继续睡个昏天暗地,但想到今天要起程入京,还是努力的从床上爬起来了。
“早。”宁安岚上下打量他一眼,没问他怎么今天爬的起来,注意力全被他腰上的剑给吸引过去了,“你会用剑?”
“嗯,很久没用了。”他最善用剑,长枪自然也会,战场上长短结合,更利于应敌,不过还是剑法更精通一点,师傅就是个用剑高手,虽然师傅总是冷着脸、说话又刻毒,但并不吝于把他的绝学教给弟子。
“戴着剑不是会引起别人注意吗?”她本来想扮普通人家上京的。
“不会的,日弘尚武,佩戴刀剑的人很多。”不管是江湖人士还是平民子弟,都可配戴武器,另外他需要带着剑,以防万一,这一路上如果遇到什么危险,有剑在手,起码多几分胜算。
他不想看见宁安岚受到伤害,沈君常右手紧握住剑身,因为她,他才把这把尘封多年的苍龙剑拿出来了。
一个崇尚武力的国家?宁安岚诧异的挑眉,如果那样的话确实需要带着武器防身,尚武有好处也有坏事,人民都可以佩刀带枪,可以习武强身,可以随时扩充军队,对国力有一定帮助,只不过也容易让百姓争强斗狠,是非不断。
宁安岚不知道是,这本就是一个尚武的时代,这片大陆上共有三国,东边的日弘,西南的月鸾、北方的夜离,无一不是尚武的国家,都非常注重军队和武将的选编和训练,幸亏尚武之余也不轻文,否则朝中的文臣就完全没有丝毫立足之地了。
沈君常把自己的包袱也放进车里,然后摸了摸肚皮子,涎着脸问:“宁姑娘,早饭做好了吗?”
宁安岚早习惯他睡醒就想吃、吃饱就想睡的“猪”的习性,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淡定的道:“做好了,在厨房里。”她说着就举步向屋内走去,沈君常自然是屁颠屁颠的跟在她后面。
滴哒滴哒……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宁安岚和沈君常回身望去,果然是廉月驾着马过来了。
廉月依然是一身黑衣,飞扬的马尾,冷艳的面容,策马近了就吁的一声勒住了缰绳,高大矫健的棕马一声长嘶,高高的昂起头,然后砰的停下来,距离宁沈两人刚好是一丈,拿捏精准,马蹄扬起的灰尘也不会波及到他们。
马嘶声刚落,就见小白猛的从房间里窜出来,眨着圆亮的虎眼盯着褚云马,喉咙低低的呜了一声,也不知是威胁还是打招呼。
“凌阳、宁安岚。”廉月利落的跳下马,佩着长剑也像女侠一样豪气干云,让宁安岚恍惚觉得他们这一去根本不是进京,反而像是去参加什么武林大会。
“廉月!”沈君常露出大大的笑脸,快步迎过去,没有男女之分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在他心里,廉月一直都像个兄弟,而不是女人。
廉月自然也不会介意,她也早已不把自己当女人看待,否则如何跟一堆臭男人在军营里混了三年?
唯有宁安岚,微微蹙眉,瞥了毫不自觉的沈君常一眼,倒也不是吃醋,只是这男人少根筋,如果廉月也对他有什么心思的话,他这举动岂不是会让人误会?
“廉月,桃源镇那边处理好了吗?”沈君常关切的问。
“嗯,没什么事了,随时可以出发。”廉月不改冷色,只有熟悉她的人才能看到她眼里的温和,知道她并非冷漠。
沈君常搔搔头,“那个……你也知道我们进京的事了,你不反对吗?”在信里已经大致跟她说了情况,廉月身为朝中的御史大夫,愿意纵容他们“犯罪”吗?诈死不管成不成功,有这个念头,就是对皇帝大不敬。
廉月摇头,“你的忙我不能不帮。”况且她也有她的私心在里面,一来是顾及到沈君常必定不想让宁安岚参与选秀,二来她也好趁这个机会拉凌阳出山,天下局势逐渐不稳,其他两国对日弘虎视眈眈,如果日弘遭难,相信他也不会对自己的国家袖手旁观。
另外……她也不想凌弘飞选秀,那个男人,有皇后一个还不够吗,还想要多少个女人?他做了皇帝之后,更感觉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了,似乎现在,除了君臣以外,什么都不再是。
沈君常没有思虑那么多,听廉月如此爽快的一言,又是一掌拍在她肩上,哈哈朗笑,“好兄弟,果然够义气!”
宁安岚眉头一跳,冷冷的道:“进去吃早餐吧,吃完以后我们就该出发了。”再让他们兄弟来兄弟去的,大概等到中午也起不了程,待会下山之后还要应付一堆人的“热情”送别呢。
昨天回来之后,她想了想还是去了王妈家,编了个借口,说她和沈君常要上京去参加一位朋友的婚礼,而廉月是从京里来接他们的,然后让王妈跟村里人说一声,明天他们就要出发了。
本来也可以偷偷的离开,但是毕竟与望安村人相处了这么久,沈君常更是不忍心那么做,最后还是决定光明正大的告别,起码不会让人牵肠挂肚、议论纷纷。
关好了门窗,一切收拾妥当,廉月骑马,沈君常驾马车,小白趴在他身旁,宁安岚则坐在马车里,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往村里走。
进了村,便齐齐的下了马或马车,因为已经有一群人在等着他们了。
热情的望安村人一见他们的身影,就纷纷的围了上来,七嘴八舌轰的几人头昏脑胀。
“阿常,怎么走的这么突然啊,应该早点告诉我们让我们准备准备嘛……”
“常大哥,你们可要早点回来啊!”
“常小子,回来之后可得给我们说说新郎新娘子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