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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第1501-1550行) (31/62)

他们都以为沈君常等就是去京城玩一玩而已,就是简单的出一次远门,一定还会回来的,于是都满带着喜悦和祝福,笑着打闹调侃,而从未想过他们是否真的能够回来。

“阿常,这路途遥远,你可得好好照顾你媳妇啊,别让她累着病着了,”王妈也还是笑的像一朵菊花开,“还有这位廉月姑娘,你也要好生顾着啊……”唠唠叨叨了一大堆,王大爷抽着水烟筒不耐烦的打断她,“好了好了,在家里唠叨的还不够哪?”

王妈叉腰一瞪眼,“我就是爱唠叨,你想咋的?不爱听了是不是?”

沈君常、宁安岚和廉月都有些忍俊不禁。

大黑、二黑也挤了过来,大黑木讷寡言只说了一句“一路保重”,二黑就活泼多了,笑嘻嘻的道:“常大哥,京城里姑娘一定很多,你可要保持住不要做什么对不起嫂子的事啊!”知道杜芸选秀事情的二黑其实隐约猜到他们此次进京目的不单纯,但既然沈君常没有把实情告诉他,他也就不过问,他明白自己帮不上什么忙,只希望他们一切顺利。

沈君常笑拍了他一掌,“你个浑小子,我不在你也别想捣乱,小心被王妈拧你耳根子!”

“宁姐姐,”山英带着二英站在宁安岚面前,两姐妹的脸色已较之前红润健康,只是那略带怯怯的表情依然没变,“你们大概什么时候会回来?”她从来没有出过这片土地,不知道外面是怎样的世界,也不知道去京城要多久。

二英怀里抱着那只小白布偶,睁着大眼看着宁安岚,宁安岚摸摸她柔软的头发,眼神一柔,“具体的时间我也不请楚呢,我们会尽快回来的。”什么也不能保障,只能这样告诉她们。

“哦。”山英闷闷的应道,飞快的瞥了那边的沈君常一眼,然后眨了眨眼逼退眼里的失望,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宁姐姐,我娘说,谢谢你。”阿娘她不好意思出来,就让自己替她说了。

宁安岚略有些诧异,然后一笑,“没什么,不必放在心上。”这母女三人关系好转之后,望安村就真的能够得到安宁了。

“好了,该起程啦!”

“一路保重啊!”

马蹄嘀哒,车轮轱辘,带着三人一虎逐渐的消失在路的那头,一群人遥遥相望,忽然就生出一点离愁别绪,微微的红了眼眶。

两日后,清泉镇有传闻传开,说本次皇宫选秀,本镇推送了一位名叫“宁安岚”的女子,是县太爷收养的义女,自小养在家中足不出户,才貌双全,自愿代替杜芸入宫,以报县太爷养育之恩。

一时间流言四起,有盛赞“宁安岚”义举之人,也有毁谤“宁安岚”想入宫贪求富贵之人。

而对于少与外界接触的望安村人来说,那就只是一个传闻而已,皇帝老子选女人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至于那位叫“宁安岚”的姑娘,在不识字的他们看来,也不过认为是巧合,也许是同名同姓,也许是读音相近,到底如何是没有人去探究了。

他们只知道,宁姑娘是沈君常的媳妇,是一个面冷心热的好姑娘,她已经在两日前就与她相公一起向着京城出发了。

翩翩佳公子

从望安村出来,行走了数日,都平安无事,除了小白引人注目一点。

日弘崇尚神兽,老虎也在受崇尚之列,像小白这种皮毛洁白气势威武的白老虎更是难得一见,所以一路上大多数人都对小白持着又敬又畏的态度,更有甚者会跪下来喃喃祈祷,让宁安岚三人哭笑不得。

小白从未到过外头,不过也不怕生,望安村一向也很热闹,所以小白也对人群抱着亲切的态度,偶尔停下来休息的时候,有些大胆调皮的小孩试图接近它,小白也温驯的任他们抚摸。

“你倒把小白□的很好。”宁安岚淡笑着觑了一眼正和一群小孩玩闹的小白,沈君常几乎每天都会对小白耳提面命,要它不准捣乱不准伤人不准乱跑。

走在她身旁的沈君常羞涩的搔搔腮帮子,“小白很有灵性的。”而且也很听话,所以不怕它会擅自伤人,加上它会循着气味找到自己,所以也不禁止它自由活动。

“你和小白是怎么认识的?”宁安岚一边问,一边随意的浏览着四周,他们正在街上,听说这个大丰城是一个贸易往来的好地方,交通方便,客商极多。

他们的时间还算充裕,路经此地,便在此休息一天,顺便买些粮食衣物以备不时只需,然后明日再起程。

随意找了一个干净客栈住下,便听小二哥说街上有许多玩意卖,又十分热闹,便带着小白出来走走了,而廉月却不知一个人溜哪去了,说不定又深入民间暗自私访了,一边回京一边探访民情,倒也一举两得。

“小白是我在平山上遇到的,”沈君常摸摸头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它那时候还是一只小虎崽,躺在树林里受了伤,我上山打猎恰好撞见的。”也不知母虎是不是被人杀死了,它才独自一个生活,“当时它都不让我靠近呢,我只是想帮它疗伤而已。”戒心很重,还差点被它咬了一口。

宁安岚被勾起了兴趣,“后来呢?”

“我也不敢硬要靠近它,就每天给它带点食物和水,”它伤的重不能自己去猎食,“然后它就慢慢的好起来了,对我戒心也降低了一点,我就开始给它上药疗伤,陪它说说话,”沈君常笑的有点腼腆,“后来我见它的伤基本都好全了,就打算跟它告别了,没想到它却一步一步的跟着我回家了。”那时候小白的表情很像个倔强的又怕被遗弃的孩子,他心一软,也顾不得它是不是猛兽,就这样把它养在家里了。

宁安岚想象着那个画面,一个呆头鹅和一只别扭的小老虎,一前一后的走回家,不由得微微一笑,心下柔软,“你倒是懂得怎么让它对你放下戒心。”而且他见到珍贵的白虎竟然不是想趁机捉到它或杀死它,然后拿去卖掉换钱,而是想帮它疗伤,真是个软心肠的烂好人。

沈君常被她乌黑清亮的眸子看的有几分脸红,讷讷的别过脸,“没有,我只是听说别人驯鹰就是这样子做的。”不要硬来,而是要慢慢的让它对自己产生信任的感觉,这样它才会甘心驯服。

“嗯,确实如此。”宁安岚也听过那样的驯鹰方法,而且那样做也很符合沈君常的性格为人,他就是那样以温柔的方式慢慢的攻占别人的心,但他自己却没有发觉,让人对他爱也不是恼也不是,只能一起装聋作哑。

宁安岚在心里摇头,真是拿这个呆子没辙,这不是为自己叹息,而是为那些喜欢上他的姑娘,比如杜芸山英之流,他就是那样无辜的伤了人家小姑娘的心,自己却还不明白为何她们会喜欢上他。

“老板,这个镯子怎么卖?”宁安岚刚走神一会,沈君常却已经兴冲冲的站在别人摊子前捏着只金镯子问价钱。

宁安岚虽然不是珠宝行家,但这随街摆卖的有什么好货色?基本都是一些做工粗糙成色不纯的东西,最糟糕的是还会漫天开价,极力占便宜。

摊子老板却笑容满面,伸出偶一根手指,舌灿莲花,“这位客官真是好眼光,这手镯可是我这里的抢手货,做工好看,重量又足,已经卖出去七八个了,现在只剩下这一个了,看客官这么喜欢它的样子,不如就便宜点卖给你,一两银子怎么样?”这位客官看起来呆头呆脑的,肯定很好骗。

“一两啊?好像太贵了。”对钱财没什么概念的沈君常蹙着眉头,看了看宁安岚,“宁姑娘,你觉得怎么样?”他把金镯子举起来晃了晃,虽然宁安岚说过她有木簪子就够了,可是还是想给她买点什么,想把所有好东西都捧到她面前。

宁安岚只瞄了一眼,就不感兴趣的挪开眼,非常直白的道:“我不喜欢金饰,别买了。”而且这么贵,太浪费,还不如买点更有实用价值的东西。

小贩的笑脸僵住,没见过如此不留情面的女人。

“哦。”沈君常闷闷的放下镯子,日弘国以金色为贵,所以上至帝王将相,下至黎明百姓都很喜欢佩戴金饰,宁安岚却不喜欢,至今他都还没发现她有特别的喜好,想讨她欢心也难,这样的话,他要怎么样才能努力让她喜欢上自己呢?

沈君常愁眉苦脸,宁安岚最看不得他失望的表情,拉了拉他的袖子,指了指不远处一间卖布料衣服的成衣店,“不如我们去那里头瞧瞧。”需要买几件体面些的衣服,以后进了京可不能穿的太寒酸,起码穿的符合一个县令干女儿的身份,否则令人生疑。

“好。”沈君常一向对她言听计从,自然是点头应是,两人转身就向着成衣店走去,无视了小贩哀怨的苦脸。

街上行人熙攘,宁安岚转身的时候不小心与一个人擦撞了一下,这种事情太平常,她没有在意,却不想被人叫住了。

“这位姑娘,十分抱歉。”说话的人有一副好嗓子,温润柔和,像一阵春风拂面而过,带来一点沾着水汽的芬芳。

宁安岚和沈君常不由得驻足回身,见到的是一个穿着紫袍长身玉立的年轻男子,玉冠束发,五官俊雅斯文,比衣服颜色略深的花鸟纹腰带上压着一枚晶莹翠绿的玉佩,一眼望去,只觉得没有任何人比他更适合“君子如玉”这样的形容了。

他的背后三步远的地方还站着一个玄衣男子,面无表情,透着一股冷冷的气息,头上绑着一根同色的抹额,抹额正中央嵌着一小块椭圆形的青翠玉石,除此之外,他并无其他惹人注目的地方。

紫衣男子见宁安岚和沈君常回过身来,微微一躬身,举止优雅,再次道歉,“适才人潮拥挤,不小心冲撞到姑娘,请姑娘见谅。”

宁安岚淡淡的看了他一眼,道:“无妨,公子无须多礼。”这本是一件极小的事情,这位公子何必如此慎重多礼?莫不是一个读了太多圣贤书、每天都默念“男女授受不亲”的迂腐书生?

慕轩一双眼也温润如玉,貌似清澈看过去却深不见底,微笑翩然,“多谢姑娘的宽容大度。“说着他眼神掠过沈君常,眼底波光一闪而过,“这位是姑娘的良人吧?在下慕轩,这是我的随从夜冥,幸会。”他见宁安岚和沈君常并肩站在一起,貌似熟稔,于是想当然会这样认为。

沈君常也没有否认,憨厚一笑,比慕轩更多了一份亲切感,“在下沈君常,这是我内人宁安岚,慕公子夜公子,幸会。”这趟出门他和宁安岚还是扮作夫妻,廉月则扮作宁安岚的姐姐,以避流言,然后在入京时才换回县令养女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