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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第1701-1750行) (35/93)
“没有,老夫妻俩刚打开门,就往里跨了一小步,此时受害人的母亲就看到满屋子血迹,当时就吓晕了,受害人父亲也吓傻了,之后他们就退了出来,过了一会就报了警。”
“好的,你们辛苦了!我这就带人上去看看。”徐常兵和张副所长握了握手,带着十几名法医和勘察人员上了楼。
案发的1203室是个小户型,装修虽不豪华,却也雅致,目测面积约在90平米上下,是两室两厅的房型。
客厅和主卧朝南,和餐厅相连,总面积约为20多平米,客厅的窗帘已经拉了起来,虽然室内的吸顶灯还开着,但客厅内仍然显得有些暗。
徐常兵进了入户门后,第一个映入他眼帘就是客厅鞋柜旁的地板上有一串钥匙。徐常兵又向客厅内看去,受害人躺在客厅沙发前的茶几旁,头内脚外,下身的裤子已被扒去,上身的衣服被掀起至胸部,裸露着光洁的肌肤。她面部被一只靠枕遮挡,因此看不清死者面容。靠枕的规格及颜色与沙发上的另两只靠枕相同,可以认为是凶手“就地取材”,他是在杀害受害人后,随手扔在她脸上的。
勘察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着,过了半个多小时,法医齐国辉初步勘察后来到徐常兵面前,对他说:“徐队,受害人生前被性侵过,经测量,目前尸温为11.2摄氏度,结合室内温度,预计死亡时间为35至40个小时。”
“先奸后杀还是先杀后奸?”徐常兵问。
这是个非常专业的问题。
十来年前,徐常兵参加过市局组织的刑侦骨干培训班,当时主讲的是市局刑侦支队长老国。老国对此有着精辟的见解。
老国说:“一般来说,先奸后杀为常见的强奸杀人案,凶手在见色起意后,强行奸污受害人,在此过程中,因受害人大声呼救和激烈反抗,或被侵犯后扬言要报警等原因,凶手情急之下将受害人杀害。而先杀后奸案的性质则完全不同,它反映出凶手人格扭曲、性心理变态,他对活着的女人没有兴趣,一是他的性能力有缺陷,怕被女人嘲笑而严重挫伤他的自尊;二是他饱受成年女性的怠慢或言语污辱,对女人恨之入骨,但他又需要女人以发泄压抑的性冲动,于是在合适的环境中,他面对女人时,首先会杀了对方,然后再实施奸淫……”(第四部《老国前传》中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连环奸杀恶魔)
“一言以蔽之,面对成年女性,凶手严重自卑,只有不会拒绝不会反抗,任其摆布的女性尸体才能让他获得最大程度的性满足。”徐常兵默默念叨着当年老国的这句话。
此时法医齐国辉已经初检完毕,他对徐常兵说:“徐队,初步判断为先奸后杀,受害人身上有多处反抗形成的皮下瘀血。”
徐常兵自信地微微点头。对这起凶杀案,他心里已经有了底。
第十七章
香消玉殒(2)
下午五点,高水分局刑警大队会议室。
法医大齐指着投射在大屏上的一个漂亮女孩的照片说:“受害人仲甜甜,女,22周岁,系某航空公司机组乘务人员。据外围调查人员调查到的线索,12月22日晚
18点30分,死者与几名同事在开发区的一家快餐店就餐后独自回家,之后再也没有其消息。目前经初步尸检,综合受害人胃内容物消化及排空程度、尸僵及尸斑等特征,分析受害人死亡时间为12月22日晚20点30分到21点,另外,我们还发现嫌疑人留下的精斑……”
几名侦察员看到大屏上仲甜甜漂亮的脸蛋及迷人的微笑,又想到案发现场的惨状,一个个恨得咬牙切齿。
“太可恨了,要是抓到他,非打死他不可!”
“是啊,最好是就地正法……”
“抓到后,我最想做的就是没收他的作案工具!”
“没收作案工具?!”几名刑警一时没有明白过来,在盯着对方看了片刻后,他们终于明白过来,都说,“对,这个主意好,一定得没收他的作案工具……”
局长潘斌见话题扯远了,便向大家摆了摆手,示意大家停下议论,他问徐常兵和大齐:“受害人的死亡原因是什么?”
潘斌脸上挂着寒霜。
由于受害人是名空姐,年轻漂亮,此案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好在警方处置及时,目前还没有好事者将受害人的相关信息发到网上。然而毕竟是起恶性凶杀案,一个小时前,区委书记专门打来电话,督促分局必需在一周内破案,因此潘斌感到压力巨大。
见局长询问,大齐说:“杀死受害人的凶器为一把扳手和一把水果刀。根据伤情,受害人头部遭受到金属物体五次重击,其左侧颞骨及左侧颅骨有三处骨折后形成的塌陷,骨折挫裂处头骨外露,颈部动脉及气管被水果刀切断。”
“哦,你们这么快就有了结论,就知道作案凶器为水果刀和金属扳手?”潘斌有些欣喜,也有些怀疑。
大齐让技术人员将凶器照片投射到大屏上:“潘局,这两件凶器是我们在死者家楼下的垃圾桶中找到的,上面还沾有受害人的血迹和头发。这个小区是刚入住不久的新小区,目前入住了不到三分之一居民,生活垃圾很少,否则经过一天多,这两件凶器很可能已经被送进了垃圾填埋场,再找起来就难了。”
潘斌向大齐投去赞赏的目光,然而他仍有些担忧:“两件凶器的来源找到了吗?”
大齐说:“水果刀为死者家中所有,由于是刚装修和入住不久的房子,死者家的餐具全是新买的,我们将水果刀和其他餐刀对比,发现都是同一品牌,水果刀为五件套刀具中的一把。”
“扳手呢?”潘斌问。
“扳手应该是凶手带来的,我们在死者家没有发现有类似的工具,经受害人父母辨认,他们说从未见过。”
看完了所有照片,徐常兵道:“这个案子应该很简单,我有信心三天拿下来。”
“喔,这么有把握?”潘斌一脸狐疑地看着徐常兵。
徐常兵说:“这是一起典型的尾随入室强奸杀人案。”
“那好,你分析一下看看,大伙也仔细听听,如果有疑问提出来,一点点排除。”
徐常兵点燃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道:“凶手垂涎受害人的美色,他应该就住在受害人所在的小区,并且职业应该是司机、修理工之类,有很多接触扳手的机会。案发当日,他见受害人独自回家,于是悄悄尾随,当受害人打开房门的那一瞬间,他一把将受害人推进了客厅,随后自己也跟了进来,并把门关上……”
大家静静地听着。
徐常兵指着大屏上的照片说:“你们看,受害人的钥匙掉在入户门旁的鞋柜下,说明她当时刚打开门就遭遇到了劫持,恐慌之下,钥匙从手中掉落。你们再看,客厅地板上到处都是鞋印,有受害人的,也有陌生男子的。我可以确定这些鞋印就是案发时留下的,结合房间的整洁程度,受害人就算之前带男人回过家,也会让其换上鞋柜中的拖鞋,绝不会穿着皮鞋直接进入客厅,还在地板上踩出这么多鞋印。”
“接下来呢?”潘斌问。
“接下来受害人受到了威胁,并与嫌疑人发生了短暂的肢体冲突。当然她不会是嫌疑人的对手,她的抵抗伤不多,伤痕也较轻,说明在较短的时间内,嫌疑人就已经完全控制了她。接下来,嫌疑人强行扒去其裤子,在客厅的地板上实施了侵害。”
“徐队,您有什么证据,证明是凶手扒掉受害人的裤子、而不是受害人迫于凶手的淫威而自己脱下来的呢?”一名侦察员问。
徐常兵又深吸了一口烟:“你们看,受害人的裤子被扔在电视柜下,一只裤脚还挂在电视柜旁的花盆上,如果是受害人自己脱下的,肯定会相对小心地放在旁边的沙发上,而不会用力把自己的裤子扔得老远。”
一名侦察员问:“徐队,您说的有道理,但受害人自己脱下裤子和被嫌疑人扒下裤子,都是实施犯罪前的步骤,这有区别吗?”
“哈哈——”徐常兵笑道:“区别大了去了。如果裤子是受害人自己脱下的,说是她迫于凶手的淫威,已经屈服就范。接下来只要好好配合,就不会遭到残害。而问题是,裤子是凶手强行扒下的,说明当时受害人采取的是反抗和不合作的态度,这才在遭到强奸后,又惨遭凶手杀害。”
“徐队一针见血,太牛皮了!”几名侦察员由衷地钦佩。
潘斌狠狠地瞪了一眼叫好的侦察员。
潘斌是老刑侦,从警二十多年来,从侦察员的位置上干起,后来被提拔为刑警大队中队长、副大队长、大队长、刑侦副局长、分局局长。因此他没有被徐常兵的判断误导。
潘斌说:“徐队,你自以为是、粗枝大叶的老毛病又犯了,上次老国给你吃的那副猛药,看来没有在你身上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