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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第1551-1600行) (32/62)

宁安岚和夜冥都属于冷淡一类,轻微点个头就算打过招呼,沉默的站在一边,听那两位寒暄。

慕轩看着沈君常,微微一笑,“两位是日弘人士吧?我们是从夜离国来的商人,正路经此地。今日相见亦是有缘,有荣幸请沈公子沈夫人喝杯水酒吗?”

沈君常一愣,看了看宁安岚,宁安岚回了他一眼,示意他自己决定,反正也差不多该吃午饭了。

于是沈君常笑道:“慕公子远来是客,我们自当尽地主之谊,只不过我们也不是大丰城人,刚来此不久,对这里不熟悉,也不知哪里的酒菜合你们胃口。”

慕轩表示无碍的摇摇头,笑道:“在下倒是知道有家酒楼的酒菜不错,两位如果不介意的话,请随我来吧。”

沈君常和宁安岚不讲究在哪里吃饭,自然不介意,于是一行人准备转移阵地。

不过在那之前还有件事,沈君常忽然对着一个方向叫了一声:“小白,回来!”

正跟小孩玩的不亦乐乎的小白抖了抖耳朵,呼哧呼哧的跑过来,一路上引的路人纷纷注目,慕轩也有点惊讶的睁大了眼,夜冥瞳孔一缩,右手反射性的按在腰上。

小白欢乐的跑过来,看见慕、夜两人,警惕的抬头嗷了一声,不过马上就被沈君常一掌拍在脑袋上,小白委屈的低下头挠爪子。

沈君常不好意思的笑笑,“抱歉,小白它少见生人,有冒犯之处请多见谅。”

慕轩的惊讶之色已经敛去,笑容依然斯文有礼,“哪里,这白虎它也只是护主心切而已。”他忽然看了小白一眼,眼神莫测,“它叫小白是吧,真有趣的名字。”

夜冥也已经放下了按腰的手,重新垂首肃立,淡漠的气息几乎要让人忽略他的存在。

第一次被人称赞自己取的名字有趣,沈君常笑的有点晕陶陶,宁安岚在心里冷冷一哼,对于慕轩睁眼说瞎话的本事有点佩服,起码她就说不出如此违心的话来。

“两位,那我们就过去吧,这边请。”寒暄完毕,慕轩优雅一抬手,首先带路往客栈走去。

不过越往前走,沈君常和宁安岚就越感觉怪异,因为他们刚才就是从这条路出来的,而当慕轩所说的“酒菜还不错的酒楼”终于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知道哪里怪异了。

那家酒楼叫“聚仙楼”,典雅贵气,一看就知道消费不菲,但沈君常和宁安岚惊讶的却不是这个,而是他们所住的“连云客栈”就在聚仙楼的斜对面。

前面的慕轩转过头来,笑的风度翩翩,“不瞒二位说,我和夜冥这两天就是住在这聚仙楼里的,所以才知道这里酒菜不错。”他说的话也无懈可击,“今天就让我做东,一来当做赔礼,二来当做庆祝。”庆祝自己见到了此行想要见到的人。

难测居心

聚仙楼内部也装修的高雅整洁,跑堂的小二更是笑容满面,特别是在听到慕轩说要一个上好的包厢的时候,笑的连眼睛也眯成了一条缝——他们最喜欢招呼出手大方的有钱客人。

三人落座,夜冥垂首站在慕轩身后,也不落坐,慕轩习以为常。

沈君常却有点奇怪,“慕公子,夜公子怎么不一起坐下来呢?”虽然是随从,但出门在外,不必这么多讲究吧,而且随从也是要吃饭的,何必分成先后来吃?

慕轩但笑不语,夜冥第一次开口了,声音低沉而略显沙哑,似乎极少说话,“沈公子,这是夜冥的本分。”所以不要责怪公子。

“这样啊,”沈君常眨眨眼,憨憨一笑,“那我们就随意了。”

宁安岚沉默的坐在一边,与蹲坐在地上的小白四目相对,也不知道是不是在“交流感情”。

慕轩温和的视线扫过沈君常和宁安岚,微微一笑,“两位也是路经此地吗?不知前往何处?”

“我们要去凤京探望一位朋友。”凤京也就是日弘的国都,本国人惯称京城,对外来人说的时候就称为“凤京”,因为每个国家都有一个京城,比如夜离的延都、月鸾的鸾城,明确称呼才不致使人误会。

“凤京?”慕轩眼睛一亮,一副惊喜的模样,“我们也正是要前往凤京呢,不知能不能与沈公子沈夫人结伴而行?”他有点无奈的一笑,“我们对这路程实在不熟悉呢!”言下之意就是希望他们伸出援手,帮一帮从他国远来的客人。

沈君常看了看宁安岚,见她没有反对的意思,于是笑道:“既然如此,我们就一同上路吧,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沈公子果然爽快!”慕轩似真似假的赞了一句,表情恳切,“我看沈公子应该略长我几岁,不如我称你一声沈大哥,可好?”

沈君常见他如此热情,有点受宠若惊,不过他也不习惯“公子来公子去”的,顺手推舟道:“当然可以,慕贤弟请便。”

宁安岚听着他们称兄道弟,不置可否,这慕公子与他们素未谋面,却对他们如此热情,是天生性格所致还是对他们别有居心,不可不防,不过幸好这呆子也没有呆到极点,也会适当隐瞒实情,没有暴露他们上凤京的目的。

正谈话间,小二已手脚利落的送上了酒菜茶水,然后轻手轻脚的退了出去。

满桌子佳肴飘香,美酒醇浓,就连茶水亦是清香甘润,而且还周全的考虑到了小白,给它另备了一大只的肥美兔子,小白甩着尾巴垂涎三尺,欢快的啃了起来。

宁安岚慢慢的喝茶夹菜,一边听着两个男人你来我往的“闲聊”。

“慕贤弟上凤京是要去做买卖吗?”沈君常与慕轩干了一杯,笑问。

“是的,听说凤京比这大丰城有更丰富的东西,所以小弟也想去见识见识。”

凤京是日弘国都,占地广大,人口众多,街道四通八达,又与他国互相往来,货物极多,自然是交易买卖的好地方,许多商人都往那里跑,盼着大捞一笔。

沈君常在日弘活了将近三十年,对此情况自然了如指掌,点头道:“原来如此,不知道贤弟此行想做点什么买卖?”

慕轩笑的从容,似乎早料到他会有此一问,“日弘的丝绸久负盛名,此次来就是想置买一些丝绸,然后运回夜离,以满足大家的需要,沈大哥想必也知道,夜离虽然翡翠玉石极多,但丝织品一类却是匮乏的。”

夜离地处西南,盛产玉石,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沈君常当然也知道,“慕轩可知凤京虽然来往之人繁多,是做买卖的理想之地,但最好的丝绸却不是出自凤京?”所以如果单单是要买丝绸回国的话,也不必跑去凤京。

慕轩点点头,“听说南泉镇的云锦十分有名,在日弘很受欢迎。”

沈君常一愣,继而笑道:“看来慕贤弟对日弘挺了解。”

“哪里。”他只是在出发前稍微看了一点资料而已,慕轩谦和一笑,转了话题,“我看沈大哥和嫂夫人气质不俗,想必在凤京的朋友也是了不起的人吧?”

沈君常被人一夸还是有点腼腆,“慕贤弟误会了,我们就是普通人家而已,可不认识什么了不起的人呢。”

宁安岚淡淡的掠了慕轩一眼,这人似乎想刺探什么,但他们自问没什么好给他探听的,选秀的事他们也从未对人说过,一个外来客应该也不会对此感兴趣。

宁安岚一边想着,一边给沈君常夹了一块糖醋猪蹄,这道菜甜而不腻,口感微酸十分可口。

沈君常笑开了脸,喜滋滋的啃起来,宁姑娘真好,还记得自己喜欢吃甜食。

慕轩看着他们的互动,眼神微动,面上仍波澜不兴,“沈大哥和嫂夫人真是鹣鲽情深,让人羡慕。”

沈君常正把猪蹄咬在嘴里,腮帮子鼓鼓的,看起来竟有几分憨稚的可爱,宁安岚在心里轻笑,脸上却是一副冷淡的表情,“以慕公子的相貌人才,难道还未娶妻吗?”既然要刺探,就一起来吧,“礼尚往来”才是待客之道。

慕轩轻轻一叹,“我哪有沈大哥的好福气,能有嫂夫人这样的贤妻在身边,至今还是孤家寡人呢。”他确实是没有娶妻,不过并不缺女人。